1、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财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當中有一條規定: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複或變相設置。
2、文件當中所指的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家庭)賬戶,與人們通常理解的醫保個人賬戶并不是一個概念。提到醫保個人賬戶,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的都是職工醫保的個人賬戶。
3、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統籌管理,分成2個帳戶,即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其中個人賬戶專門用來存儲參保人繳納的保險費和用人單位繳納的按一定比例劃入的資金。這個賬戶中的錢都屬于參保人自己,可以用于報銷之外的醫療費用,如在定點藥店購藥等。而對于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賬戶,很多參保人根本沒聽說過這回事。确實,很多地區的城鄉居民醫保根本就沒設過個人賬戶。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