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關系的六大特征是以公衆為對象、以美譽為目标、以互惠為原則、以長遠為方針、以真誠為信條、以溝通為手段。是指某一組織為改善與社會公衆關系,促進公衆對組織認識,理解及支持,達到樹立良好組織形象、促進商品銷售目等一系列公共活動。
以公衆為對象:公共關系是一定的社會組織與其相關的社會公衆之間的相互關系。社會組織必須着眼一自己的公衆,才能生存和發展。公共關系活動的策劃者和實施者必須始終堅持以公衆利益為導向。
以美譽為目标:塑造形象是公共關系的核心問題。組織形象的基本目标有兩個,即知名度和美譽度。所謂知名度是指一個組織被公衆知道、了解的程度,以及社會影響的廣度和深度。所謂美譽度是指一個組織獲得公衆信任、贊美的程度,以及社會影響的美、醜、好、壞。在公衆中樹立組織的美好形象是公共關系活動的根本目的。
以互惠為原則:公共關系是以一定的利益關系為基礎的。一個社會組織在發展過程中要得到相關組織和公衆的長久支持與合作,就要奉行互惠原則,既要實現本組織目标,又要讓公衆得益。
以長遠為方針:一個社會組織要想給公衆留下不可磨滅的組織形象,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所能及的,必須經過長期的、有計劃、有目的的艱苦努力。
以真誠為信條:以事實為基礎是公共關系活動必須切實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社會組織必須為自己塑造一個誠實的形象,才能取信于公衆。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至誠可以移山;熱誠能成萬事;真誠能産生最大的說服力。唯有真誠,才能赢得合作。
以溝通為手段:沒有溝通,主客體之間的關系就不會存在,社會組織的良好形象也無從産生,互惠互利也不可能實現,要将公共關系目标和計劃付諸實施,隻有雙向溝通的過程,才是公共關系的完整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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