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阿拉伯數字有九個,沒有0。阿拉伯數字由0,1,2,3,4,5,6,7,8,9共10個計數符号組成,阿拉伯數字最初由古印度人發明,後由阿拉伯人傳向歐洲,之後歐洲人将其現代化,人們以為是阿拉伯發明,人們稱其為“阿拉伯數字”。
阿拉伯數字由0,1,2,3,4,5,6,7,8,9共10個計數符号組成。采取位值法,高位在左,低位在右,從左往右書寫。借助一些簡單的數學符号(小數點、負号、百分号等),這個系統可以明确的表示所有的有理數。為了表示極大或極小的數字,人們在阿拉伯數字的基礎上創造了科學記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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