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房屋産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包括産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以及其他證件。
2、訂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産權狀況及成交價格等達成協議後,雙方簽訂一份正式的房産買賣契約。
3、向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産權。對無産權或部分産權又未得到其他産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産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審批權限申報審核批準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經濟适用房與其他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有區别的。
6、辦理産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房屋買賣契約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産權證後,交易的房屋轉讓行為方為有效。至此二手房的房屋買賣行為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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