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未備案是不能運作的。
【法律依據】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九十四條,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完畢,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對募集的資金總額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達到規定标準的基金,基金行業協會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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