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隐私權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責任構成,必須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一般要件,即須具備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個要件。所适用的歸責原則為過錯責任原則。
1、侵害隐私權的違法行為須具違法性。
2、侵害隐私權的損害事實。隐私是一種信息、一種活動、一種空間領域,也是一種秘密狀态。隐私的損害,表現為隐私被刺探、被監視、被侵入、被公布、被攪擾、被幹預。
3、侵害隐私權的因果關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權的違法行為與隐私損害事實之間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規律的聯系。
4、侵害隐私權的主觀過錯。侵害隐私權的行為人在主觀上必須具備主觀過錯。主要是故意,即預見侵害隐私權的後果卻希望或放任該種結果的發生。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隐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标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财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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