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主要記錄的是車輛的信息,我們在開車的時候也是需要随時攜帶行駛證上路,這樣才能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那麼對于一些開車查到未帶行駛證如何處罰呢?這就需要大家通過法律規定來進行了解。
開車查到未帶行駛證如何處罰?
未随車攜帶行駛證
未随車攜帶行駛證的,罰款20-200元,駕駛證扣1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号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或者未随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标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标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未随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的駕駛證扣1分。
因此,我們要知道開車帶行駛證的重要性,對于沒有帶證件的就要受到相關的處罰。這對于駕駛員就要做好相關的了解,記得随時将行駛證放在車上,才能避免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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