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在懷孕24—28周進行75g正規糖耐量試驗,監測空腹及喝糖後1小時及2小時的血糖水平。若3項中任何1項達到或超過限定值,即空腹血糖及服糖後1小時、2小時的血糖分别為:5.1mmol/L、10.0mmol/L、8.5mmol/L,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