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發布的《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發包人應當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後的約定期限内予以答複。逾期未答複的,竣工結算文件視為已被認可。合同對答複期限沒有明确約定的,可認為約定期限均為28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