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這是超标電動車,根據規定,11月1日起不能再上路行駛,提示您今天就别騎了,15日内到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執法站接受處理……”
11月9日下午3時,小政跟随北京市公安局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民警,來到菜市口路口開展超标電動車專項整治。一個小時内,查扣8輛違規上路行駛的“超标車”“無牌車”和“改裝車”。
圖為執法民警将查扣“超标電動車”裝上車拉回執法站。
小政這就帶您
一起去現場看看!
改裝、加裝電動車電池将面臨1000元罰款
圖為民警使測電表對查處車輛電池進行檢測。
下午3點10分,一輛電動自行車駛來,民警當即将其攔下。從外觀上看,電動車的腳踏闆上和車筐裡各多出了一塊電池。民警拿出測電表對車輛的電池進行檢測,果然車輛的電池電壓是70v,明顯高于國标48v的标準。
“雖然是合規車,手續也都正常,但屬于對電池進行違法改裝的超标電動車。” 西城交通支隊櫻桃園大隊警長保金生介紹說,駕駛人為了增加續航能力,給電動車加裝電池存在着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出現短路引起自燃,那麼後果将不堪設想。
最終,民警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規定将對其車輛進行暫扣,對車主處1000元罰款處罰。在其對車輛恢複原狀後,才能進行發還。
新購置國标電動車需在15日内辦理注冊登記
圖為民警對違法駕駛人進行信息核查錄入。
下午3時20分左右,一輛未懸挂号牌的電動自行車被執法民警攔下。随後,民警對該駕駛人進行核查錄入。
據駕駛人介紹,該車輛是在網購平台購買,大約一年時間,但一直未上牌,購車時的發票與合格證都已經遺失了。經核驗,這輛車确屬過渡期後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标電動車”。最終,民警依法對該車輛進行暫扣。
“您回去再仔細找一找購車發票及合格證,或者找網購平台補辦手續,需要證明車輛的合法來源,然後來執法站交20元罰款,車輛就可以領走了。”保金生補充道。
交管部門表示,電動車上路必須懸挂号牌,如果是新車則必須在15日内登記上牌,無牌上路被交管部門查扣後,如果沒有相關手續證明已經預約了登記上牌,将對車輛進行暫扣,待其将手續辦理完畢後才能發還。
自11月1日北京禁止“超标電動車”上道路行駛以來,市交管部門正式啟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口頭警告、罰款、扣留電動自行車等方式,綜合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執法工作,已經處罰了1.6萬餘輛違法電動車。
交管部門提示
1、對于懸挂臨時标識的、拼裝的、不在《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内的電動自行車是不能領取白色式樣的電動自行車正式号牌的,需盡快自行處理。
2、如有出行需求,請及時置換《電動自行車産品目錄》内産品,自購車之日起15日内攜帶身份證明、購車憑證(發票)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到北京全市18家交通支(大)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和539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的便民服務點,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上牌手續。
3、要正确安裝使用電動自行車牌證,騎行時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定,不要對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加裝,保障騎行安全。
撰稿、攝影:于平平
編輯:臧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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