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級響應,國務院2005年頒布的,按照災害或者其他情境,民政部将應對工作設定為四個響應等級;Ⅰ級(特别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委員會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向國務院提出啟動二級響應的建議,由國務院決定進入二級響應。
3、比如國電的網申,一些公職單位這類的都是二級響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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