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1、廣告主責任
《反不正當競争法》第24條第1款規定,經營者利用廣告和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可根據情節處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2、廣告經營者責任
《反不正當競争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依法處以罰款。
3、連帶責任
《廣告法》第5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