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監察部門接到勞動者的投訴後,一般在60個工作日内處理完成,複雜的經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内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