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隊是公安系統下面的分局機構,一般來說地級市就設局級編制,公安局是其中一個。交警支隊就是公安局下屬二級單位,同一級的還有特警支隊、刑偵支隊、經偵支隊、網絡支隊、緝毒支隊等等。
交警支隊
車輛管理所: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注冊登記、核發牌證、轉籍、過戶、轉出、轉入等。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并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試。
宣教科:面向社會,面向群衆開展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宣傳。
科技設施管理科:負責全市交警部門科技項目的開發、科技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機動巡邏大隊:負責全市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第一大隊、第二大隊:負責轄區内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導轄區中隊開展工作,處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中隊:對路面進行巡邏監控,檢查糾正各類交通違章,向群衆開展有關的交通法規宣傳,維護交通秩序。适用簡易程序處理輕微交通事故,部分地區的中隊還負責駕駛員年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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