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變法。
萬曆年間,内閣首輔張居正為挽救明王朝,緩和社會矛盾,在政治、經濟、國防等各方面進行的改革。從維持明王朝的長遠統治出發,統治階級内部的一些當權人物認為,必須改革政治,尋求一條自救的道路。在這樣的形勢下,張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張居正首先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制。張居正創制了“考成法”,嚴格考察各級官吏貫徹朝廷诏旨情況,要求定期向内閣報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閣實權,罷免因循守舊、反對變革的頑固派官吏,選用并提拔支持變法的新生力量,為推行新法做了組織準備。并且整頓了郵傳和铨政,他的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号令”和“強公室,杜私門。”
張居正上疏請行在内政方面提出著名的考成法,為政方針是“尊主權,課吏職,行賞罰,一号令”。裁撤政府機構中的冗官冗員,整頓郵傳和铨政。 最後明神宗批準了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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