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質量守恒定律
1.概念:參加反應的反應物質量總和等于反應生成的生成物質量總和。
2.适用範圍:
(1)隻适用于化學變化
(2)隻适用于質量守恒
(3)隻适用于參與反應的物質
3.規律 “六”不變:
①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總質量不變;
②元素的種類不變;
③元素的質量不變;
④原子的種類不變;
⑤原子的個數不變
⑥原子質量不變
“二”一定變:
①物質的種類一定變;
②構成物質的粒子一定變
“二”可能變:
①物質的狀态和分子數可能變
②元素化合價
二、化學方程式
1.書寫步驟
(1)寫:正确寫出反應物、生成物、反應條件,并用橫線連接
(2)配:在反應物和生成物前配正确的序數
(3)改:改橫線為等号
(4)标:正确标出“↑”“↓”
(5)查:檢查所寫方程式是否符合質量守恒定律
2. “↑”“↓”的适用條件
(1)“↑”:反應物中無氣體參與,生成物中有氣體
(2)“↓”:在溶液中的反應,生成難溶于水的沉澱
3.化學方程式的含義
(1)宏觀:反應物在反應條件下生成生成物
(2)數量:幾個反應物分子在反應條件下生成生成物分子
(3)質量:幾份反應物在反應條件下生成幾份生成物
三、化學方程式的計算——書寫步驟
1.設:設所求量為 x
注:①通常求什麼設什麼;②x 後不帶單位
2.寫:寫出正确的化學方程式
3.列:上:系數×相對分子質量 中:實際質量 下:列比例式
4.解:解出 x 的值,要帶單位
5.答:寫出答案
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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