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建評标委員會:
評标委員會可以設主任一名,必要時可增設副主任一名,負責評标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評标委員會主任在評标前由評标委員會成員通過民主方式推選産生,或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機構指定〔招标人代表不得作為主任人選〕。評标委員會主任與評标委員會其他成員享有同等的表決權。若采用電子評标系統,則須選定評标委員會主任,由其操作“開始投票”和“拆封”。
有的招标文件要求對所有投标文件設主審評委、複審評委各一名,主審、複審人選可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機構在評标前确定,或由評标委員會主任進行分工。
二、評标準備:
(1)了解和熟悉相關内容:①招标目标;②招标項目範圍和性質;③招标文件中規定的主要技術要求、标準和商務條款;④招标文件規定的評标标準、評标方法和在評标過程中考慮的相關因素;⑤有的招标文件(主要是工程項目)發售後,進行了數次的書面答疑、修正,故評委應将其全部彙集裝訂。
(2)分工、編制表格:根據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招标内容的評審特點,确定評委分工;招标文件未提供評分表格的,評标委員會應編制相應的表格;此外,若評标标準不夠細化時,應先予以細化。
(3)暗标編碼:對需要匿名評審的文本進行暗标編碼。
三、初步評标:
初步評标工作比較簡單,但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初步評标的内容包括供應商資格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規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證金,投标文件是否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無計算上的錯誤等。如果供應商資格不符合規定,或投标文件未做出實質性的反映,都應作為無效投标處理,不得允許投标供應商通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銷不合要求的部分而使其投标具有響應性。經初步評标,凡是确定為基本上符合要求的投标,下一步要核定投标中有沒有計算和累計方面的錯誤。在修改計算錯誤時,要遵循兩條原則:如果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出入;要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緻,要以單價為準。但是,如果采購單位認為有明顯的小數點錯誤,此時要以标書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如果投标商不接受根據上述修改方法而調整的投标價,可拒絕其投标并沒收其投标保證金。
四、詳細評标:
在完成初步評标以後,下一步就進入到詳細評定和比較階段。隻有在初評中确定為基本合格的投标,才有資格進入詳細評定和比較階段。具體的評标方法取決于招标文件中的規定,并按評标價的高低,由低到高,評定出各投标的排列次序。
在評标時,當出現最低評标價遠遠高于标底或缺乏競争性等情況時,應廢除全部投标。
五、編寫并上報評标報告:
評标工作結束後,采購單位要編寫評标報告,上報采購主管部門。評标報告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通告刊登的時間、購買招标文件的單位名稱;
②開标日期;
③投标商名單;
④投标報價及調整後的價格(包括重大計算錯誤的修改);
⑤價格評比基礎;
⑥評标的原則、标準和方法;
⑦授标建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