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分為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
1、酒後駕車在交強險的條款中未列明在責任免除範圍中,故在交強險中是可以賠付的,賠付額度是按照交強險限額賠付(财産損失2000元,三責醫療費限額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
2、醉酒駕駛屬于責任免除範圍,應該拒賠。對于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内墊付。對墊付的部分可以依法進行追償,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緻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産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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