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确認是省内異地就醫還是跨省異地就醫,如果是前者則不需要備案;
2、如果是跨省異地就醫,參保人員憑借“社會保障卡”在參保地社保中心填寫“異地就醫備案審批表”辦理登記;
3、審批備案後,按照就近原則,在居住地定點1-3家醫療機構,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點機構社保單位審批後,備案就完成了;
4、跨省異地就醫結算時,異地就醫人員應持參保統籌地區發放的“社會保障卡”在所選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醫,發生的診療費用一律按參保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直接進行聯網刷卡結算(包括門診和住院統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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