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如果房東違約,租客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解除租賃合同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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