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對于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于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但是在股東出資不實和股東抽逃出資或未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東也需要對公司破産帶來的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九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财産給債權人造成損失,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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