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天,記者從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将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體系,使全市所有校舍滿足國家建設标準、抗震設防标準和綜合防災要求。根據要求,每學期開學前要組織一次校舍安全檢查,每5年對達到抗震設防标準的校舍做一次鑒定,還要實行校舍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每學期開學前檢查一次校舍
市教育局要求建立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制度,每學期開學前都要組織一次校舍安全檢查,經排查後需要鑒定的,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及時鑒定。達到抗震設防标準的校舍,每5年鑒定一次;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仍需繼續使用的校舍,每年鑒定一次;建成年份較早的非框架結構校舍,應根據實際情況适當縮短鑒定周期。
完善校舍安全預警機制,要對中小學校舍災害風險綜合評估,編制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演練。結合校舍檔案管理平台完善校舍安全預警機制,對影響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時發布安全預警,及時做好師生應急避險和轉移安置。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機制,要根據校舍檢查鑒定結果,制定校舍改造計劃。排查出的問題,應第一時間整改。
實行校舍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嚴格校舍建設項目管理制度,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重建、改擴建項目,必須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進行竣工驗收并依法備案。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學校,安全防護設施須通過水利、國土資源等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否則不得交付使用。實行校舍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選址不當、質量低劣、管理失職、防範不力等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對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校舍建設資金、違規亂收費或玩忽職守影響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臨時建築超出年限應拆除
規定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新建、改擴建及維修改造工程應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建築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在校園内違法建設,對已建的違法建築和已超出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立即拆除。校舍維修改造不得破壞既有房屋的抗震功能和結構安全,确需對建築結構實施維修改造的,應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建築安全評價。
中小學、幼兒園應加強對校舍場地的日常管理,把校舍場地安全檢查作為學校的經常性工作,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置專職或兼職校舍安全管理員,負責校舍日常檢查、隐患排查、台賬登記、信息上報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逐級報告。投資較大項目,應按照項目申報審批程序安排在暑假進行。學校應加強對校舍場地出租出借工作的管理,符合規定已出租出借的,依據房屋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的規定,明确雙方維修維護及安全管理責任。(記者 臧旭平 王世鋒)
白珊學校将改造規模擴大一倍
早報訊近日,青島市規劃局官網發布規劃公告,青島白珊學校将進行改造擴建,并對學校建設用地規劃調整進行社會公示。根據規劃,該學校将在原有地塊上拆除重建,新的學校規劃小學24個班、中學24個班、國際部12個班,比原來規模擴大一倍,地上建築面積也由不到2萬平方米擴大到近5萬平方米。(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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