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計征的進口消費稅的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 關稅)÷(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由于消費稅是價内稅,所以在計算時需要把産品的不含稅金額,換算為包含消費稅的金額,另外,進口商品的關稅也需要計算在内,即消費稅的計算基數,包括進口商品的關稅。
我們以某公司進口一票貨物為例,貨物類别為化妝品,貨物的完稅金額是180000元,該貨物的關稅稅率是30%,通過查詢《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得知消費稅稅率是15%。
計稅金額=(180000 180000*30%)/(1-15%)=275294.12元。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消費稅比例稅率=275294.12×15%=4129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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