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會有朋友問我,怎樣才能寫出好的作品?我隻是說,堅持每天寫。好的作品一定是擁有靈魂的,任何一部可以傳為經典的作品,都擁有自己的靈魂。
前者常常是對生命,對生活,人生的感悟。後者僅僅是引誘人性的欲而加以填補,也就是常說的意淫。
馬未都說,我直到現在,都用筆寫作,不用鍵盤打字,用筆寫作給我帶來無盡的快樂。用筆寫有個好處,所有詞都是自己想,筆端蹦不出來。如果用鍵盤打字,輸入一個字母,就會有好幾個詞蹦出來供你選,很可能就把思路打亂了。
寫作,一定要有真情實感,别人看了,才能感同身受。
天賦能力是一回事,能否耐得住寂寞、扛得住壓力、咽得下苦頭,又是另一回事。
寫作,一定是細節比情節重要,情節比故事重要。如果你讀了很多書,看了很多電影,經曆很多事,見過很多人,你會發現,你能記住的永遠是細節。忽然有一刻,你想起一件事,想起一個人,你熱淚盈眶,潸然淚下,惆怅歎息,你想起的,一定是某個細節。
不要責備命運賜予你的太少,生活對你過于吝啬,每個人都有掙紮與努力,都有困惑與宿命。總有人比你強,比你弱,比你幸運,比你不幸,這就叫生活。若想成為理想中的你,那就狠狠心,别讓自己過得太“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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