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朝鮮建立後,确立了嚴格的社會等級制度。具體而言,李氏朝鮮繼承并完善了王氏高麗的“兩班”制度,并将社會等級分為:
兩班、良人、中人和賤民四個等級。其中“兩班”“是能夠參與社會政治的官僚或具有能夠成為官僚潛質的家門及其士林學者在内的特有社會階層”,而且“朝鮮王朝的身份制度及其内涵,一方面更嚴格區分了身份間的等級差别,另一方面又突出了兩班作為上層統治階層身份的特殊意義。”亦可理解為“兩班”為李氏朝鮮的統治階級,擁有國家的政治和經濟特權。
“兩班”往往世代同族而居,形成當地的名門望族,這些名門望族之中有諸多中科舉者,亦有諸多在政府擔任高官之人。另據《八域志》載:“國(李氏朝鮮)俗重門閥,京城士大夫不與婚娶、平交,西北人等不敢與士大夫抗禮,西北兩道遂無士大夫,士大夫亦無往居者。”
一、赴清使臣之間家世關系在對李氏朝鮮赴清使臣的統計和整理過程中發現,一些赴清使臣祖孫幾代人均出使清朝或者為父子相繼出使清朝,亦或有叔侄、叔伯出使的情況,可見赴清使臣具有明顯的家世關系。
據統計,有相關史籍記載的赴清使臣共計221人次,其中具有親屬、家族關系的赴清使臣共計100人次,約占史籍可考的45.3%,幾乎達到半數以上。就本樸宗熏等4組家世關系較遠之外,其餘20組都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約占總數的83%。可見朝鮮赴清使臣群體具有明顯的家世關系。
二、赴清使臣家世背景與李氏朝鮮兩班政治
通過對李氏朝鮮赴清使臣的梳理,發現這些使臣存在父子、兄弟、祖孫幾代都擔任赴清使臣的案例,所以本文将這種情況稱之為“出使世家”。其中,以申景禛與申琓;崔鳴吉與崔惠吉、崔錫鼎;洪柱元與洪萬榮、洪良浩、洪羲俊、洪敬谟;李瑛與李俣、李侃、李混;李倫與李橿、李栐、李梿、李橉、李泓;金壽恒與金昌集、金履素;李沉與李枋、李柱、李楫;李世白與李宜顯;金在魯與金緻仁;李福源與李晚秀、李時秀;洪樂性與洪奭周;趙萬元與趙鶴年,這12組赴清使臣最具代表性。
列12組具有家世親族關系的使臣,大多具有顯赫的家世背景,其中李瑛與李俣、李侃、李混;李倫與李橿、李栐、李梿、李橉、李泓;李沉與李枋、李柱、李楫等人為祖孫、父子、兄弟等相繼出使,且皆為李氏朝鮮宗室成員,其家世背景不做過多論述。另外幾組,申景禛為申琓曾祖,史載其為“高麗開國功臣贈太師壯節公之後……諱華國,成均生員,贈領議政,祖也;考諱砬,贈純忠積德秉義補祚功臣、議政府領議政、平陽府院君。
1”崔鳴吉,其“始
祖諱純爵,高麗檢校神虎衛上将軍”,至李氏朝鮮,其祖“養德不仕,累贈崇政大夫、議政府左贊成。”其父“官止通政大夫、永興府使,累贈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洪柱元,其父、祖父也曆任為官,“禮曹參判、贈領議政,諱霙,考也;大司憲、贈領議政,諱履祥,祖考也。”金壽恒,其祖父為“議政府左議政”,其父為“同知中樞府事。”
金在魯、金緻仁父子二人均擔任赴清使臣,據載其父為“右議政忠憲公。”與之相似的李福源與李晚秀、李時秀等人為父子三人擔任正使出使清朝,史載“延安之李,為東韓大族。”至李氏朝鮮,具有家世關系的赴清使臣共計24組,除樸彌、李慶億、樸泰尚、其祖、父分别任“戶曹參判、吏曹判書”等官。
趙萬元與趙鶴年父子也曾相繼出使清朝,據載其先祖為高麗太史,至李氏朝鮮,其家亦數世為官。赴清使臣都有明确的親屬關系,大多為父子、兄弟、祖孫關系。以李瑛、李沉、洪良浩三組使臣為例。李瑛為“宣祖昭敬大王第十二子”,其長子李俣、次子李侃均擔任赴清使臣,而且李侃次子李混也擔任赴清使臣,相繼出使清朝。
李沉亦是李氏朝鮮王室出身,李沉與李枋、李柱、李楫父子四人相繼擔任正使出使清朝;洪良浩家族,同樣是家族幾代人相繼擔任赴清使臣出使清朝。
上述的三組使臣,其中李瑛、李沉為朝鮮王朝王室,其顯赫的家世背景不多贅述。洪良浩,高祖“諱柱元,永安尉,尚貞明公主。”其曾祖為“判決事贈吏曹參判”、祖父為“丹陽郡守贈吏曹判書”,可見洪氏家族不僅同朝鮮王室聯姻,貴為外戚,而且累世為官,其家世背景亦十分顯赫。
通過上述列舉的幾組赴清使臣來看,其祖、父輩都有在朝為官的經曆,亦或是其先祖在王氏高麗就擔任高官,合燦溫曾提出,“高麗時期,封建等級制度非常明确,高麗的科舉無論是入學還是考試都有嚴格限制,能夠入仕為官的一般都還是官僚子弟屬于良人階層,賤民和奴婢階層幾乎不可能入仕,中央朝政仍掌握在貴族世家手中。”前文提及,兩班階層壟斷了李氏朝鮮的政治體系,隻有出身為兩班的人才有資格擔任政府官員。
樸晉康提出,“朝鮮王朝初期的‘兩班’,主要是高麗後期新進士大夫勢力演變為中央官員的勳臣、貴戚等貴族為核心的文武官吏構成”,“‘兩班’官吏的子孫及其家族也享有諸多特權和便利,使‘兩班’家族又通過與王室及‘兩班’之間封閉式的聯姻等,逐漸成長為門閥貴族或權門貴族勢力。”使臣出使是雙方往來的重大政治事件,清順治年間,就明确規定李氏朝鮮赴清使臣的官銜與品級,徐浩修在《燕行記》中有相關記載,“順治乙酉,因勅谕,并元朝、冬至、聖節、歲币為冬至使。
每年一遣謝恩、奏請、進賀等使,随事差送,而冬至使以正二品、副使以正三品拟望,謝恩等使以正一品。”另,全海宗提到李氏朝鮮赴清使臣的“正使與副使由正三品以上的宗室及官僚中選拔。”可見,赴清正使均為二品以上官員,而且這些赴清使臣往往具有家世關系,就出現同一家族累世為使的情況。因此,從上述赴清使臣的家世背景來看,“兩班”階層不僅把持着李氏朝鮮的政局,而且在選派使臣時,使臣家世背景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合燦溫在《高麗遣使金朝研究》一文中提到,高麗“在挑選入金使者時其親屬有過出使經曆的也更加容易被選,而且,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應該是被特别考慮的一個方面。”
由于清、朝兩國禮儀、風俗等都存在差異,一方面,具有出使經驗的使臣相對于其他人更了解兩國之間的差異,對于出使的相關禮儀規程也更為了解,其本人亦會對家人親屬講解出使過程、禮制以及如何解決一些偶發問題等;另一方面,前文已述,李氏朝鮮具有嚴格的社會等級劃分,“其中兩班為官僚社會的統治階層,不僅包括任職的文武官員,而且還包括與其相關的家族成員,他們享有政治、經濟等方面的種種特權。”
而這些赴清使臣,出身于兩班階層,而且一些家族累世為官,不僅其身份更加符合李氏朝鮮的社會等級制度,而且更加了解出使的相關事宜。因此,筆者認為在選派赴清使臣時與曆任赴清使具有親屬關系,被選為出使人員的可能性會更大。
綜上所述,李氏朝鮮赴清使臣的籍貫分布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征,而造成地域分布不均的主要原因除自然地理環境之外,各地的經濟發展程度和人文因素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全羅道、慶尚道兩道因自然地理環境優越,經濟發達,多文人世族居住,且多為兩班階層,累世公卿,形成了多門閥世族的局面,所以籍貫為該地的赴清使臣就高于其他地域。因此,赴清使臣的籍貫與家世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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