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吏的三秩視事是指就職治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飨諸北郭,崔子稱疾,不視事。” 唐 元稹 《贈太保嚴公行狀》:“疾告久之,有司上言:百日不視事,當絕俸。”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錦瑟》:“生喜得所。黎明,早起視事,錄鬼籍。” 何其芳 《街》:“新校長和着其他的人一塊兒到學校裡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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