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提取是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根據《工會法》第四十二條,有關工會經費的來源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九條規定,外資企業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外資企業每月按照企業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依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