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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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氏樂譜》演出之《長歌行》(04:04)
魏之琰(1617-1689)是十七世紀東亞海域交流史中留下濃墨重彩的人物。
他生于福建福清,行九,字爾潛,号雙侯,人稱魏九使,或魏九官,娶林氏,生長子永昌(1640-1693)。之後前往日本長崎,與兄長魏之瑗(爾祥,号毓祯,1604-1654)從事與安南的海貿生意,并常住安南東京(今越南河内),娶武氏(1636-1698),生子魏高(譜名永時,日本名钜鹿清左衛門,1650-1719)和魏貴(譜名永昭,日本名钜鹿清兵衛,1661-1738)。1654年魏之瑗在安南去世,魏之琰全面接手長崎和東京的生意。1672年,魏之琰攜武氏所生二子自東京渡海來長崎,定居日本,未再返回安南和福建,1689年去世,埋骨長崎。
魏氏兄弟合葬墓,圖片來源:飯岡直子,《學者與豪商:魏之琰與東京和長崎的絲綢貿易》
魏高和魏貴稱“钜鹿氏”,繁衍至今。安南武氏夫人後改嫁黎氏,生子黎廷相,女黎氏玜,1698年去世,葬于安南國清化省紹天府古都社(今越南清化省紹化縣紹都社古都村)。魏永昌的長子承裕等人為在世的祖母林太孺人做壽藏,并為亡母鄭宜人(1641-1680)作墓志銘,1702年由林氏姻親鄭開極(1638-1717)撰《皇清待诰贈國學生雙侯魏先生元配林太孺人壽藏男候補州同知芑水公媳鄭宜人合葬墓志銘》。
越南清化省紹化縣紹都社古都村 葉少飛攝
魏之琰到日本後,曾以自攜明朝樂器為天皇演奏。魏貴之孫魏皓(钜鹿民部,1718-1774)精通音律,傳習家傳明朝音樂,與門人編輯成《魏氏樂譜》,傳明代歌詩二百餘首。這是少見的流傳至今有闆有眼的曲譜,是長崎明樂的鼻祖,當代回流中國,引發研究熱潮。廣西藝術學院漆明鏡教授經十餘年的研究和實踐,2017年6月推出《〈魏氏樂譜〉淩雲閣六卷本總譜全譯》,2019年4月1日又将十一首選曲搬上舞台,明代歌詩再次唱響中華大地,筆者幸與其會。魏之琰身處明清鼎革之際,操舟海外,曆中國、日本、安南三國,其人其事在17世紀和之後曆史的發展中,經過流轉和演變,或顯揚,或湮沒,在中、日、越三國形成了不同的曆史形象。
《魏氏樂器圖》
2019年《魏氏樂譜》演出(于蘭 攝)
一、海商大豪,舸艦臨邦
魏之琰應該在1650年武氏生子魏高之前已經到達安南東京。自1627年開始,安南國實際分裂為南阮、北鄭兩方勢力,南阮所在廣南、順化一代慣稱“廣南”,又稱“南河”“内路”,阮氏稱“阮主”“阮王”;北鄭挾持黎氏皇帝,以王爵自領國政,稱“鄭主”、“鄭王”,所轄稱“東京”,又稱“北河”、“外路”。鄭阮雙方均大力發展海外貿易,整軍備戰,至1672年雙方大戰七次,随後休戰多年,直至18世紀後期鄭阮雙方被西山阮朝光中皇帝摧毀。
魏之琰常住安南東京,當在河内以及外商雲集的憲庯(Phố Hiến, 在今越南興安省)。現在越南尚未發現魏之琰留下的相關文獻記載和碑刻,但在數代學者的努力下,借助藏于世界各地的史料,魏之琰在安南的貿易活動逐漸清晰起來, 2009年飯岡直子(Naoko Iioka)的博士論文《學者與豪商:魏之琰與東京和長崎的絲綢貿易》(Literati Entrepreneur: Wei Zhiyan in the Tonkin-Nagasaki Silk Trade)研究最為深入有力。作為實力雄厚的海商,魏之琰與東西方多國貿易商展開競争,在17世紀越南的絲綢和白銀貿易中占據重要地位。此外,鄭、阮交戰的局勢,也使得魏之琰不能完全置身事外,亦由此可見他在安南的勢力和影響。
魏之琰與武妙盛 圖片來源:飯岡直子,《學者與豪商:魏之琰與東京和長崎的絲綢貿易》
越南憲庯興安省天應寺,1709年魏之琰的合夥人林于騰曾捐資修廟。 葉少飛攝
魏之琰在越南隐于青史,事迹難以鈎沉,但日本保留的一封1673年《安南國太子緻明人魏九使書》的信卻跨越曆史時空,分别呈現、塑造了魏之琰不同的形象。渡海到達長崎一年後,魏之琰接到一封“安南國太子”寫來的信。飯岡直子确認魏之琰是與越南北方鄭主管轄的東京開展貿易,主要經營生絲、絲綢及白銀,是日本和東京海外貿易的代表人物,擁有很大的勢力和影響。
《安南國太子緻明人魏九使書》 圖片來源:飯岡直子,《學者與豪商:魏之琰與東京和長崎的絲綢貿易》
與北方鄭主貿易的魏之琰何以收到一封來自南方敵對勢力首領之子的書信?信中阮福演自稱“安南國太子”,廣南阮氏在阮福源(1613-1635年在位)時期就已經自稱“安南國王”,因此阮福演自稱太子亦可,他在信中自稱“不穀”,這是先秦時期諸侯王的自稱。關于“大明國魏九使”,清朝建立之後,最初開放海外貿易,後因鄭成功的活動,1661年至1683年平定台灣期間,執行嚴厲的海禁政策。因而在此期間到達廣南的華人多與鄭氏集團有關,自認為明朝之人,廣南阮氏亦應承認其事。雖然不清楚魏之琰與鄭成功集團是否有關聯,但其人來自福建,因而亦被視為大明國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大汕和尚到達廣南會安時,中國仍被稱為“大明”。
阮福演在信中說魏之琰曾經來過廣南,之後即到日本未再履臨。阮福演信口所言請魏之琰購買物品自用,未曾想對方按照要求辦理,自己出錢購買并送達阮福演。結果是阮福演既沒有付錢,魏之琰也沒有收錢。阮福演對此念念不忘,希望魏之琰能夠來到廣南,并送上錢款。
魏之琰到廣南的時間不明,應該是要拜見賢主阮福瀕商談通商事宜,但卻沒有見到,且被執事官員拒絕。日本朱印船貿易時代,阮主方面曾發文要求日本禁止商船前往北方貿易。從1650年武氏生子到1672年魏之琰離開安南,南阮北鄭皆在整軍備戰,阮福瀕很可能是因為魏之瑗與魏之琰兄弟通商東京,所以拒絕其貿易要求。魏之琰雖然沒有見到賢主,卻見到了太子阮福演,說明阮主并沒有完全堵上通商的路子。魏之琰之後到日本,通過其他商船将阮福演需要的物品送去。魏之琰來南方的具體時間無法考證,阮福演生于1640年,能夠主事,年齡則不應該太小,應在12歲左右或者更大一些。綜合考量,魏之琰1653年前後見到阮福演的可能性比較大。一旦魏之琰接替其兄成為東京大舶主,勢必不能“自為遊客,特來相見”。盡管南阮北鄭均開港通商,但主事人來往于敵對雙方,畢竟有很大的風險。
魏之琰離開廣南之後,沒有再來,應該也沒有開通與廣南的貿易。阮福演深刻想念魏之琰,多次托往返客商帶禮物給魏之琰,始終沒有見到,緻其耿耿在心。因此迫切希望魏之琰能再履廣南,一叙深情。
兜了半天圈子,阮福演終于說明目的,1672年與北方開戰之後,現在練兵花銷巨大,因魏之琰财雄勢大,特地借銀五千兩,并等魏之琰來的時候還上。阮福演對此非常重視,派遣安南出生的日本人船主吳順官傳話,并帶回銀兩。其實阮福演之前已經寫信聯系過借錢之事,但被魏之琰以沒有印信憑據為由拒絕,阮福演對此表示理解,并希望魏之琰經常來信,加強聯系。
表面上看,這封信是阮福演向魏之琰借錢,但背地裡卻是南阮北鄭的雙方博弈。魏之琰與東京鄭主政權的絲綢和白銀生意極為興盛,阮福演以敵對方的繼承人身份向魏之琰借款,無論借與不借,都是非常麻煩的事情。魏之琰先以無花押為名加以拒絕,未曾想阮福演再次寫信借款,且明言是擴充軍備。此事若為鄭主一方得知,必然使魏之琰陷入很大的困擾之中。自1667年直至1689年去世,魏之琰一直和林于騰從事長崎與東京之間的絲銀貿易,因此應該不會借款給阮福演。
而對于阮福演一方而言,寫這封信給魏之琰,無論其是否借款,都是赢家。倘若魏之琰借款,自有錢财進入彌補空缺,屆時以絹稅酬還即可。魏之琰不借款,自身也無損失,若将此消息傳入鄭主一方,使其産生嫌隙,亦是斷敵方财路之舉措。倘若阮福演此信情實皆真,那就反映出一個很嚴峻的情況,即在1772年的戰争中,阮氏一方亦隻是堪堪守住而已,損失慘重,财政窘迫,負責軍備的阮福演期望“遠水解近渴”,不惜再次向萬裡之外、僅見過一次的魏之琰借款。
無論是何種情形,通過阮福演的借款信件,我們都可以感受到魏之琰是安南和日本海洋貿易中的豪雄人物,在鄭阮南北開戰的曆史背景中,是東京政權重要的财賦輸納者,其海商大豪的形象由此可見一斑。
二、“大明義士”
1924年,越南記者楚狂在《南風》雜志第81期刊登了《本朝前代與明末義士關系之逸事》一文,錄入《安南國太子緻明人魏九使書》,以及安南武氏夫人再婚之子黎廷相報告母親去世的信件和魏高魏貴兄弟的回信。楚狂從信中得出魏之琰是從事反清複明事業的人物,寫其“志圖恢複”,最後“見清人勢力日盛,明祚決無重興之望,遂入日本籍”。魏之琰是否從事反清複明活動,現在沒有文獻可以直接證明。不過,當時海域控制權為台灣鄭氏集團所有,魏之琰要穿梭于海域,必然要與鄭氏集團交好。這是正常的商業活動,即便輸款給鄭氏,也不能說魏之琰是與鄭氏一樣從事反清複明的政治活動。
《南風》雜志
大張旗鼓從事反清複明活動的朱舜水《答魏九使書》言:“弟與親翁同住長崎者五年,相去區區數武,未嘗銜杯酒接殷勤之餘歡,忘貧富申握手之款密”,顯示他與魏之琰同在長崎五年卻沒有交往。從朱舜水之事來看,魏之琰與明面上反清複明勢力的交往應該較為謹慎。楚狂關于魏之琰是從事反清“大明義士”的說法自然不能成立,但其觀點卻是基于越南“明鄉人”的曆史得出的,在越南曆史研究的起步階段有此看法實屬正常。明清鼎革之際,部分明朝人不願臣事清朝,逃身海外來到廣南阮主轄地,稱“明香人”,阮朝明命七年(1826)改為“明鄉人”。其中以1671年南投的廣東雷州人鄚玖和1679年的明軍楊彥迪、陳勝才殘部最為著名,在之後阮主政權和阮朝曆史中均發揮了巨大作用。義不事清的明香人記載于阮朝史書之中,自然為楚狂所知,他因此根據明鄉人的情況想當然得出魏之琰是“大明義士”的結論。《安南國太子緻明人魏九使書》跨越二百五十年的歲月,在不同的曆史情境中賦予了魏之琰海商大豪和大明義士兩個不同的形象,引起世人的無限遐想。
越南會安來遠橋(俗稱日本橋、橋寺),1817年明香人重修 葉少飛攝
越南會安觀音寺 葉少飛攝
越南會安澄漢宮 葉少飛攝
越南會安萃先堂 葉少飛攝
三、“乘桴海外”:魏之琰在日本
魏之琰1672年抵達日本之後,沒有再返回安南東京。至于他為何抛下武氏夫人攜子東渡,已經難以确知。魏之琰到日本後,直到1689年去世前,仍與鄭主貿易,可見其海洋貿易的事業并未改變。但在情境的發展中,魏之琰的形象與其海商大豪的身份逐漸脫離,成為“乘桴海外”的高士。
1659年冬至1665年六月,朱舜水寓居長崎,之後受德川光圀之禮聘,遂遷居江戶。在長崎期間,因日本緊收外國人居留政策,朱舜水曾謀求魏之琰的幫助,以獲得居住權。朱舜水對于能否留住日本極為心焦,因而向同住長崎五年卻沒有交往的魏之琰求助。此信之前,朱舜水已去信,魏之琰回複了具體情形,并派人送至。
朱舜水的答信中,述及魏之琰原信中的幾句話,“‘風波目前,進退無門’等語,一言一淚”,激起了朱舜水的感傷,彼時鄭成功已去世,故友袍澤多就義凋零,自己孤身在此,亦不知何處依托,既是真實處境,亦是複明大業被挫無着的彷徨憂傷。魏之琰知曉朱舜水處境艱難,在其因留居求援之時,贈予資财,朱舜水深知辦事不易,因而将贈金與信一起交由來人帶回。朱舜水找魏之琰幫忙,應該是找對了人,魏之琰身為德川光圀看重的權勢人物,說話做事自然極有分量。1665年六月,朱舜水受德川光圀禮聘,之後前往江戶居住。梁啟超在《明末朱舜水先生之瑜年譜》中多記日本友人幫助留居,未載魏之琰之事。
魏之琰與黃檗僧人來往密切。1654年隐元禅師抵達長崎弘法,1673年圓寂。1664年隐元禅師《複魏爾潛信士》說魏之琰“聞足下在崎養德,以遂身心,是最清福”,應是客套話,魏之琰彼時尚親自從事與安南的貿易,鲸波萬裡,自非易事。隐元接着說“然此時唐土正君子道消之際,賢達豪邁之士盡付溝壑,唯吾輩乘桴海外得全殘喘,是為至幸”,1662年永曆帝在昆明被吳三桂所殺,鄭成功亦在當年病逝,鄭氏集團雖然依舊從事反清複明事業,但形勢極為嚴峻,僅能自保而無力擴張。隐元與魏之琰相識日久,視其為乘桴浮海的同道中人,中土道消,豪傑盡死,流落海外,孤身何棲。
1665年八月,隐元離開長崎前往富田普門寺,衆人贈詩,魏之琰有詩句“憑茲一杖輕如葦,其奈孤蹤轉似蓬”,寫出隐元禅師海外弘法,天涯漂泊的感慨,席不暇暖,即又起身再赴他方弘法。魏之琰贈隐元禅師的詩,均可感受到其中的孤寂之意,顯然視自己與隐元和尚為乘桴浮海的同道中人。
朱舜水曾經求助的劉宣義之後與魏之琰結成兒女親家,其女嫁給武氏夫人所生第二子魏貴為妻。1686年,魏之琰七十壽辰,劉宣義送壽章一副,兩人相交數十年,又結成姻親,關系更為緊密。此壽章為劉宣義所撰,相識日久,必然是根據魏之琰的言行以及自己的認識來寫,當與真實情況差距不大。壽章寫成,贈予之琰,得其首肯,子孫寶之,方能曆三百年歲月傳承至今。
劉宣義寫魏之琰習儒家之業,與兄長當“明季輪輿弗輓,四海蕩于波起,三山潰于霾揚”,即農民軍和清兵攻滅明朝之時,“忠以立心,孝以全節,矢懷屑已,不漬腥氛”,魏之琰忠孝立志,不願受滿族建立的清朝統治,因而“乘桴之志固确,浮海之私始炎,而遊漾數十年,以至于今”,縱舟海外數十載,“發全容正,以暢厥衷”,保持了大明發式和肅正容服,忠孝情懷保持至今。道不行,君子乘桴浮于海,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世,小隐隐于野,魏之琰“身隐兩朝耆會在”,乘桴浮海于安南和日本兩朝,堪稱大隐,遍曆東方日本和南方的安南兩國,其德行古今罕見。
劉宣義為德川幕府的通事,自然知曉魏之琰從事海洋貿易積累巨富,但在其筆下,海商大豪的形象盡去,乘桴浮海的高士形象躍然而出,這一形象也與當時不願事清東渡日本的明遺民群體的形象相符。1689年,魏之琰去世,享年73歲,僅有墓碑而無碑文,靈位之外,有“衍瑞東南”四個大字,這恰當地概括了魏之琰一生奔波安南和日本的事業曆程。
四、“抱樂器而避亂”:《魏氏樂譜》塑造的魏之琰形象
魏之琰去世之後,東來遺民也逐漸凋零殆盡。魏之琰生前聲名雖盛,但并無立言著作傳世,且以高士形象示人,故其人其事漸隐。到了魏貴之孫魏皓之時,因《魏氏樂譜》的傳播,魏之琰的形象重新顯現于世。魏皓善書畫,精音律,傳家傳音樂于世。寶曆九年(1759)魏皓為《魏氏樂器》作序,明言所用樂器為先祖攜帶到日本的明代樂器,魏皓祖父是出生于安南東京的魏貴,因而能夠攜來明代樂器的隻能是曾祖父魏之琰。魏皓生于1718年,祖父魏貴于1738年去世,因而教授魏皓音樂的應是其祖父魏貴。1673年,魏之琰曾進京為天皇演奏明樂,被賜酒和糕點。魏貴一生沒有到過中國,其所習之樂當是攜帶樂器到日本并且在禦前演奏的魏之琰所傳授。
1684年千呆禅師繪魏之琰像 圖片來源:飯岡直子,《學者與豪商:魏之琰與東京和長崎的絲綢貿易》
明和五年(1768)《魏氏樂譜》刊刻,有三序一跋,除了論及魏皓及其音樂,其先魏之琰的形象也重新清晰起來。伏水龍公美言魏皓先祖“崇祯之末抱其樂器而避難于吾大東瓊浦之地”。浪華關世實說魏氏之先“抱其器而東入于海,遂來寓于我長崎”。海西宮奇說魏之琰“仕明為某官,後避亂來寓長崎,遂家焉,尤善音樂”。平安平信好師古跋曰魏皓“其先明人,世傳習明朝樂”。作序跋者對魏之琰的身份皆不了解。
安永九年(1780)魏皓門人筒井郁景周刻《魏氏樂器圖》,綜合了明和五年《魏氏樂譜》三序一跋的認識,采用了伏水龍公美和平安平信好師古的說法,即魏之琰“通朱明氏之樂”,“抱樂器而避亂”,卻也如平安平信好師古一般不言及魏之琰的具體身份。“通朱明氏之樂”即魏之琰通曉明朝音樂,這與專門的樂師不同。幾人應該都不知道魏之琰是否在明朝為官,而實際上魏之琰生前沒有以任何官職名稱示人,也沒有在明朝獲取功名。即便魏皓熟知家中所藏文獻,因隔膜于明季制度文化,于魏之琰往來書信中,亦難得其實。
《魏氏樂器圖》
漆明鏡考證魏皓所傳乃明朝學校演習的音樂,因此多陶冶性情、家國天下之作。劉宣義壽章說魏之琰“注文章而源泗水,權儒業以扇鄒風”,顯示其受過儒學教育,鄭開極所撰墓志銘言魏之琰則“以屢困棘闱,有飄然長往之志”,這都表示魏之琰确實沒有功名。魏之琰在明朝的身份當為一位在學校接受儒學教育的學生,所以通曉此類演習于學校教育的樂曲。
漆明鏡,《魏氏樂譜》淩雲閣六卷本總譜全譯,2017
儒家學說有很強的教育功能,既能讓學生矢志科舉搏取功名,也能讓其産生“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想法。魏之琰功名受挫,遂往投其兄,最初是否就要以此為終生事業,或僅是觀風海外效司馬遷壯遊天下,已難以知曉。但在兄長魏之瑗亡故之後,則不得不主持魏氏家族事業,加之中國大亂,遂一去不歸。
現存魏之琰友人的相關文獻,并無人提及魏之琰通音律,可能魏氏并不以此示人。1771年刻印的《笠翁居室圖式》作者自序記載曾到訪魏氏後人的宅所,見到魏之琰當年建造的亭台。魏之琰攜帶樂器渡海扶桑,耗費巨資運載舊物構造故國亭台,在家中教授二子明朝學校音樂,弦歌不辍,遙想少年時期的風采。此情此景,家國之情,溢于言表。然而這一切都已飄然遠去,惟有夢中依稀可見。通過《魏氏樂譜》的刻印和傳播,魏之琰以一位明末渡海來歸、抱樂器避亂的高士形象重現,至于他在明朝的身份,為之作序跋之人亦難以明了,雖多以音樂的典故相喻,但均肯定魏之琰并非樂師,而是一位在明朝通曉音樂之人。
02:24
《魏氏樂譜》演出之《青玉案》(02:24)
2019年《魏氏樂譜》演出的主創團隊,右五為魏氏後裔魏若群先生,左五為《魏氏樂譜》整理者漆明鏡教授 (周世玉 攝)
五、“為王人師”:鄭開極撰墓志銘中魏之琰的形象
2015年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館征集到一方壽藏墓志銘,正是魏之琰原配夫人林氏及長子永昌之妻鄭宜人的合葬墓銘,撰者鄭開極當是鄭宜人的哥哥。因婆媳二人事迹有限,因此鄭開極撰寫了大量關于魏之琰的内容,文中所述與魏之琰在安南和日本的事迹迥然有異。
鄭開極撰魏之琰與林氏夫人及兒媳鄭宜人壽藏墓志銘拓片,現藏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館(換圖)
1682年,魏之琰将逝于安南的兄長魏之瑗遷葬長崎。1689年魏之琰卒後,魏高與魏貴将父親與伯父合葬,墓碑大書“明”于兩位逝者之名的中上。魏氏兄弟沒有到過中國,應該對明朝之事極為隔膜,但仍寫父親為明人,當是魏之琰生前以明人自居。兄弟二人因長久生活在日本,且已擁有日本名并但任唐通事,故而墓碑使用日本“元祿”年号,亦可知曉魏之琰在到達日本之後即為二子的人生做好了謀劃。永昌為嫡長子,列名第一位,此年已經五十九歲,應該并未親自到日本參與葬父立碑之事。
鄭開極寫傳已在魏之琰身後,這與其在日本展現的乘桴浮海的高士、明遺民形象大相徑庭。鄭開極身為當世名儒,曾為康熙皇帝伴讀,沐浴大清皇恩,魏之琰是沒有功名的儒生,為了贊美其人,題為“皇清待诰贈國學生雙侯魏先生”,既非“故明”,亦不能書寫“故明”。魏永昌曾到日本探望父親,應該知曉父親的事業和行迹。對于長子,魏之琰所言亦應不會太過離譜。永昌應該将父親的行迹講述于妻兄鄭開極,鄭開極聽在耳中,波瀾自生。永昌于1693年去世,1702年鄭開極撰寫墓志銘,一代名儒揮動如椽之筆,塑造了一個儒家理想中的魏之琰。
魏之琰一生經曆,堪稱傳奇,令人暢想萬裡。鄭開極驚奇萬分,寫魏之琰被異邦人敬若神明,歡聚如家人,這并非魏之琰真實經曆,當是鄭開極聽聞永昌所言魏之琰為德川光圀所看重,自我想象而來。在鄭開極筆下,魏之琰熟習經史,有經天緯地之才,但時運不濟,科榜未名,因而有壯遊之志。因友人之招,飄入東洋國土,鄉人将之推薦給國王,盛贊其才。這已經與魏之琰操舟海外的情況差别極大,對其才幹的描述也是傳統的經邦濟世之能。東洋國王果然禮敬,遂一展抱負于異域。但魏之琰的服務對象并非東洋國王,而是“上佐聖天子”,助天子教化異邦,此地國王及陪臣傾聽中國聖人之誦,懷柔遠人,自為邊徼。這絕非魏之琰的真實經曆,已是鄭開極的自我想象:即魏之琰以經世儒者教化異域。鄭開極接着寫魏之琰年老思鄉,國王懇留,并指出其國在魏之琰輔佐之下,天朝寵異,在諸藩國之中特受優待,本國移風易俗,崇尚禮教,為何要棄遠人而去?消息傳出,邑民紛至挽留,不得已留居斯土。魏之琰暫留異邦,将故物留于子孫,使其如見音容。
魏之琰生性好施,不蓄家财,這是傳統士大夫重義持家的典範。魏之琰繼續留在日本,“不意先生染疾,卒于東洋國中。王念先生勤勞國事,忠信明敏,以師傅典禮葬于高原,穹碑神道列焉”,鄭開極行文雖然堂皇,但卻與魏之琰和魏之瑗兄弟合葬墓的真實情況不符。鄭開極又記述之後永昌效法古人,為父親在家鄉設衣冠冢。
鄭開極在叙述完林太夫人及子孫事宜之後,在銘中再次總結了魏之琰的人生事業,将其描述為一位經邦濟世、教化異域的儒者。鄭開極所描繪的魏之琰,與真實的魏之琰并無關聯。然而鄭開極描寫的“為王人師,于秉國鈞”的魏之琰形象,卻被另一位儒者在異域堅持不懈地追求。
1657年,流寓安南的朱舜水被割據南方的阮氏政權賢主阮福瀕征用,自二月初三開始,至四月二十一日結束,朱舜水特作《安南供役紀事》一卷紀其事。舜水堅持參見時不拜,且提出“徵士不拜”之禮,以死相争。廣南文武大臣怒欲殺之,但其不參拜的禮儀要求被阮賢主接受,并禮遇舜水,以太公佐周、陳平佐漢為例,希望出仕,朱舜水雖然拒絕,但又與賢主商讨軍國大事。後朱舜水阮福瀕視其為詞臣而辭别,其真正的理想是王之師友,即太公、管仲的地位。在曆經波折之後,朱舜水居于日本,被德川光圀禮聘為賓師,終于達成心願。然而隻能坐而論道,于施政則無能為力。
真正親履異邦的儒者并不多,魏之琰的事業功績前所未有。因而鄭開極敷衍其事,他描述的魏之琰,不但受國王禮遇,“為王人師”,而且“于秉國鈞”,切實施政,“撫内安外”,成就聖人之業,超越了明清代際之别。這也是朱舜水一生追求的目标與境界,是儒士共通的願望。
六、夢中依稀少年遊
明清之際奔走海外的明朝士人中,武功最盛者當以鄭成功為首,文名最高者以朱舜水為著,二人以反清複明為号召,赢得生前身後名。魏之琰一介儒生,繼承亡兄之業,卷入17世紀東亞世界和明清鼎革的曆史大潮中,去國離家,際遇離奇,身份隐秘,在中國、日本、越南形成了多重形象,展現了東亞世界的現實和理想的秩序。
萬曆朝鮮戰争之後,日本與安南的貿易活動興盛,1639年幕府鎖國,其自行主持的朱印船貿易亦随之結束,由華人接手,魏之琰與其兄魏之瑗即是此中翹楚,并在鄭主治下的東京與各國商人展開競争,因而在越南展現出海商大豪的實際身份,是安南南北雙方争取的對象。
魏之琰為德川光圀所倚重,但朱舜水與之同住長崎五年卻無交往,在日本留居政策緊縮之後方尋求魏之琰幫助,這顯示了魏之琰與大張旗鼓反清複明人士的交往較為有限,與政治上反清複明的行為有很大區别。魏之琰雖不從事反清複明活動,但曾在明朝習儒學,通音律,面對明清鼎革的天地巨變,雖然并無力挽狂瀾的決心和行為,但家國之情卻難隔絕。東來禅僧隐元法師自感中土淪喪,乘桴海外,魏之琰亦同輩中人。劉宣義寫給魏之琰的壽章即認為其操舟海外,遍曆東南,未染腥氛,發全容正,為乘桴海外的高士,魏之琰對此應該亦予以認可,即與東渡的明遺民為同道中人。魏之琰攜帶明朝樂器東來,弦歌不辍,傳于魏貴,再傳魏皓,由魏皓編輯行世,在各類刻本的序跋中,魏之琰成為抱樂器避難的明朝人士,此形象與劉宣義所寫魏之琰乘桴海外的高士形象重合。
魏氏姻親鄭開極根據魏之琰長子魏永昌所述,将其事迹自然套入中華皇帝—藩屬國王的朝貢體系之下。鄭開極将魏之琰塑造為“為王人師,于秉國鈞”佐聖天子教化海外的儒家理想形象,這亦是奔波海外的朱舜水的終生追求。這一思想認識超越了明清的代際之别,是儒家修齊治平的共通追求。
17世紀的曆史情境中,中華天子仍是東亞世界的主宰和秩序的核心,雖跨越明清鼎革亦未改變,而周邊各國卻已有自己的發展态勢,海洋貿易使之相互勾連,經濟密切往來。魏之琰操舟海外,遍曆諸國,對安南和日本的政治情勢有清晰的理解,因而能夠順時而動,積累巨富,名重一時。中國士人在巨大的曆史慣性中,對魏之琰的海外經曆,以儒家理想進行塑造,雖然光輝神聖,卻脫離事實。東亞世界秩序的理想與現實在魏之琰身上碰撞、切磋、分裂之後,又隐于青史。
魏之琰在當代的重新回歸,卻是因為其寄思家國之情的明代學校音樂。真正不朽的,還是那個笙歌風雅的少年身影。
責任編輯:彭珊珊
校對: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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