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開挖土石方應遵守下列規定:
1、進洞前應盡早完成洞口排水系統;
2、按設計要求進行邊、仰坡放線,自上而下逐段開挖,不得掏底開挖或上下重疊開挖;
3、清除洞口上方有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不留後患;
4、石質地層拉槽爆破後,應及時清除松動石塊;土質地層開挖後應及時夯實整平邊坡;
5、洞門端牆處的土石方,應視地層穩定程度、洞口施工季節和隧道施工方法等選擇施工時機和施工方法;
6、不得采用深眼大爆破開挖邊坡;
7、開挖中應随時檢查邊坡和仰坡,如有滑動、開裂等現象,應适當放緩坡度,保證邊坡穩定和施工安全;
8、開挖的土石方不得棄在危害邊坡及其他建築物穩定的地點,并不得影響運輸安全;
9、洞口支擋工程應結合土石方開挖一并完成;
10、開挖進洞時,宜用鋼支撐緊貼洞口開挖面進行支護,圍岩差時可用管棚支護圍岩,支撐作業應緊跟開挖作業,穩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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