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者說#标點符号是書面語言裡表示停頓、語氣以及語句的性質和作用的符号。标點符号在書面語言裡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書面語言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不使用标點符号,或者錯用了标點符号,讀者就不能明白語意,甚至還會造成誤解。因此,我們應該重視标點符号的正确使用。
明朝的徐文長,有一次外出訪友,适逢霪雨數日不停,一連幾天在這位朋友家好吃好睡。
主人見徐文長毫無辭歸之意,就在客廳寫了一張紙條:
“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
徐文長見了字條,心中默念:“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知道主人要逐客,心中有些不快,但仔細一斟酌,那十個字一氣呵成,卻未加标點,立即計上心來,遂高聲朗誦起來:“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讀罷,笑吟吟地對主人說:“我本來要向你告辭的,但你如此盛情挽留,怎好意思走呢?我隻好領情再住幾天了!”
主人聽罷,哭笑不得,隻好耐着心等天晴送客了。
标點符号運用位置的不同,對文章産生的意義有時會截然相反。
古時候,有個姓張的财主,他妻子死的早,隻生有一個女兒,張财主就招了一個倒插門女婿。後來張财主老年續弦,又生養了一個兒子,取名叫“一”,字“一飛”。兒子四歲時,張财主得了重病,他自知活命不長,就對女婿說“小兒子不足以信任,我家資财由你經管,但要照顧他們母子的生活。”說完就拿出一張遺囑,在上面寫到:張一非我子也家财盡與我婿外人不得争奪。
女婿拿着遺囑念了一遍:“張一,非我子也,家财盡與我婿,外人不得争奪。”他心裡非常高興。
待張财主死後,女婿名正言順地接管了張家的全部财産。後來張一長大成人,要求分一半家産,可是那個貪心的姐夫分毫不給。張一隻得向官府告狀,要求公斷。
在縣官面前,女婿有恃無恐,呈上遺囑。縣官仔細地研究了遺囑後,把全部财産判給了張一。女婿不服,堅持要求按遺囑辦事。縣官當場讀了遺囑:“張一非,我子也,家财盡與,我婿外人,不得争奪。”接着解釋說:“這就是按照遺囑判決的。張老把‘飛’改為‘非’,主要是怕兒子年幼受到你的殘害!”女婿聽了啞口無言,鄰居莫不拍手稱快。
一張遺囑,由于标點符号的點法不同,表達的意思就截然相反。一場官司,足以證明标點符号的重要性。
标點符号還能很好地傳達人們的思想感情,表露人們的内心世界。
在一次宴會上,美國著名的社會心理學家巴爾肯博士提議,每人使用最簡短的話寫一篇自傳,行文用句要短到甚至可以作為死後的墓志銘。大家一緻贊成博士的建議,于是紛紛凝神書寫起來。
其中一個愁眉苦臉、神情沮喪的青年,交給巴爾肯博士一紙通篇隻有三個标點符号的“自傳”:一個破折号“——”,一個感歎号“!”和一個句号“。”。
巴爾肯問他這是什麼意思,年輕人凄然作色道:“一陣子橫沖直撞,落了個傷心自歎,到頭來隻有完蛋。”
巴爾肯一聽,深有感觸,他略一沉思,便提筆在這篇“自傳”的下面有力地點了三個标點符号:一個頓号“、”,一個省略号“……”和一個大問号“?”。
接着,博士鼓勵這位自暴自棄,對前途失去信心的青年說“青年時期隻是人生的一個小站,道路漫長,前途無量,豈不聞‘浪子回頭金不換’?”
青年聽後,頻頻點頭稱是。
你看,一篇隻用标點符号寫成的自傳,是不是照樣含義深刻,趣味無窮!
标點符号的重要性一點也不亞于語言文字,它是文章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魯迅先生一次被某刊物約稿,出版商事先講明标點符号不計字數,言下之意是不算稿酬。魯迅先生對出版商的勢力眼十分不滿,于是寫好文章,不加标點符号,密密麻麻抄給了那家刊物。出版商一看傻了眼,簡直不辨東西南北,這樣的稿子怎麼能用呢?他沒有辦法,隻好改變原先的主意,懇求魯迅在文章裡重新打上了标點符号。
《大雁情》曾獲得全國最佳報告文學獎,它是女作家黃宗英寫的一篇文章,作品極其生動地介紹了女科學家秦官屬的感人事迹。這篇文章當中的四個小标題獨具一格,新奇别緻,飽含深意。
第一個小标題是:“她……”。這裡用上省略号,意思是關于“她(秦官屬)”的故事,這一節隻簡介她的姓名、年齡、神情、初見印象,“……”是她全部情況的省略,這就給全篇造成了懸念,吸引讀者再讀下去,去尋找關于“她”的答案。
第二個小标題是“她?”,用上了問号,意思是“她”到底是怎樣一個人,設問得體,耐人尋味。
第三個小标題是“她”,未加标點,意思是她就是這樣一個人,照應了第二個“她”,使全文結構嚴謹,渾然一體。
第四個小标題是“她?!”,同時用上問号和感歎号,表示強烈的反诘、質問,意思是這樣好的女科學家,為何至今還受到這樣不公正的待遇?!大聲疾呼,發人深思。
小小的标點符号竟能代替那麼多深沉的話語,标點符号的作用可謂大矣!
#師者說#标點符号有着漫長的演變過程,它是在寫作實踐和閱讀實踐中創造出來的,又是在長時間應用中逐步得到完善的。
我國古代的書籍,一般都沒有标點符号,前人讀書時都要自己去斷句。那時人們的依據是文言虛詞,因為文言虛詞表達了一定的語氣。俗話說:“之乎者也矣焉哉,安排好了進秀才。”不過,我們今天在閱讀古代線裝書時,有時會看到一些密密麻麻的朱紅色小圓圈,那就是我國古代讀者斷句的圈點。
我國漢代,許多文人學士開始講究章句,才逐漸采用了這些“圈”和“點”的方法來标讀文字,特别是在啟蒙教學中,往往由教師把文章圈點好,再教學生讀。這種圈點稱之為“句讀(dou)”。“句”是指文辭語意已盡之處,“讀”是指語意未盡而需停頓的地方。古人用“、”這個符号來表示句讀,用“。”這個符号來斷句。在句中的地方,點在那個字的旁邊;在語意未盡而需要停頓的地方,點在兩個字的中間。
到了宋朝,各種通俗讀本才普遍用“。”來斷句,類似現在的句号,用“、”表示句中停頓,類似現在的逗号。用“豎折(L)”表示分段,用連圈、連點(用在文字旁邊)表示警句和起強調作用(這是今天“可圈可點”這個詞語的來曆)。
明朝刊本小說出現時,又增添了兩個專名号:一個是人名旁邊加一豎直線(丨)用來表示人名,一個是地名旁邊加兩豎直線(Ⅱ)用來表示地名。它們都是加在直行字的右邊。
上面說的這種點号“、。”和标号“丨Ⅱ”也許就是我國最早的标點符号了。
解放後,我們國家十分重視标點符号在語言中的作用。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公布了《标點符号用法》,從此使标點符号的種類和用法趨于統一。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标準标點符号用法》規定了标點符号的名稱、形式和用法,對漢語書寫規範有重要的輔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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