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山哥寫過一篇關于宅基地的文章,有網友給山哥留言說,他是農村的,結婚了,從父母的戶口本中分出來了,現在家裡有兩個戶口本,這樣是不是就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呢?
大家都知道,現在我國實行的是“一戶一宅”的政策,也就是說,一戶人家隻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是不能擁有兩處宅基地的,如果超出一戶一宅,就會被視為違法建築。
那麼兩個戶口本,能不能申請兩個宅基地呢?
咱們首先要知道“戶”的規定,怎麼才算是一戶?
現在,我國的法律上對“戶”并沒有明确的規定,各地常用的判定方法是采用戶籍制度事實登記來判定“戶”的;或者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精神,依據當地的習慣,比如說,孩子長大結婚成家了,這個時候就可以單獨立戶了!
按照網友給山哥的留言所說,他已達到了單獨立戶的要求,而且家裡有了兩個戶口本,與父母的戶口本分離,已經是單獨的一戶了。
成為了單獨的一戶,按照“一戶一宅”的要求,自然是可以向村集體申請新的宅基地的。
山哥見還有人問,現在自己已達到了立戶條件,但現在跟父母生活在一起,想申請新的宅基地分出去,單獨居住,這樣能申請嗎?
首先要進行分戶,在農村也要分家,在家裡與父母與兄弟姐妹達成協議,無異議後,到當地派出所辦理立戶登記手續(辦理戶口本),然後就可以申請宅基地了。
注:獨生子女家庭是禁止分戶的,因為農村獨生子女可以直接繼承農村父母的所有私産以及房屋所有權。
在農村分戶後,具體該怎麼申請宅基地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流程如下:
1、首先要向村集體(到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集體收到你的申請後,會進行讨論,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經村集體簽署意見,然後報送鄉(鎮)政府。
3、鄉鎮各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等部門)進行聯動審核,審核通過後,由鄉鎮政府對宅基地進行審批,出具《農村宅基地批準書》。
結束語:現在随着國家提出“振興鄉村”的戰略,農村戶口将越來越吃香,也将獲得更多的紅利,而且現在的農村耕地的資源也越來越珍貴,分戶條件也将越來越嚴格,現在達到分戶條件的朋友,可要抓緊時間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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