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周六日都會到農村去找一些真實素材。
昨天在農村遇到了一個大姐,特别想跟我說說自己的婚姻。想讓我看看,她到底屬不屬于扶弟魔,她想要幫襯娘家算不算扶貧。
希望你們大家也看看。
大姐今年46歲了,娘家的弟弟31歲,到了結婚的年齡。
現在農村不好娶媳婦,更何況大姐的父親去年去世了,家裡沒有了頂梁柱,經濟不富裕。
她弟弟之前一直在外邊打工,介紹了很多對象都沒成。好不容易談了一個,人家姑娘也挺好的,說不要那麼多的彩禮,就要求男人家在縣裡首付一套房子。
他弟弟過來找她借四萬塊錢。就因為這四萬塊錢,她丈夫說她是扶弟魔,說跟她結婚就是扶貧。
她們當初在縣裡買房子的時候,也借過她弟弟的錢。那時候也借了四萬。她弟弟覺得曾經借過錢跟他們,這才來他這裡借錢。
因為,這幾年他丈夫和自己的娘家人相處的很不好。她弟弟常年在外邊打工掙錢。家裡就剩下了年邁的父母,她父親還常年有病。因為家裡這樣的情況,她就經常回娘家照顧父親和母親,每次回去都會買點東西。
因為這個,男人幾乎每次都會跟她吵架。說她不是跟男人過日子的人,就知道填補娘家。
為了她照顧父母這件事,她丈夫還找到了女人的娘家。跟女人的父母說:“你們是分了我們錢了,還是分了我們地了。不讓你兒子盡孝,天天虧空姑娘。”
後來,她父母就不怎麼讓她回去了。她每次回去,不管拿什麼東西,她父母都不收。他們說:“人窮,有志氣。沒給姑娘,就不吃姑娘買的東西。”
再後來,她就回去的少了。也不給父母買什麼東西了。因為這件事,男人和她父母之間的關系徹底寒了。
這幾年,男人一直說她弟弟結婚這件事。一說就是:“除了200的份子錢,一分都不能往外拿。就你父母那樣,就是你弟弟的拖累,借給你弟弟錢了,他也還不了。我跟你結婚不是扶貧,你要是借給你弟弟錢了,就是扶弟魔。”
她為這件事特别生男人的氣。因為他們的生活其實挺富裕的,而且自己開着衣服店,每年掙錢也不少。更何況,她們也借過弟弟的錢。
但是男人說:“我借了他的錢,三年就還了。他借我的,什麼時候能還我。就你們家這樣的窮親家,結婚不知道借多少錢呢?輪到他還我,猴年馬月了。”
他弟弟談了這個對象後,就想在縣裡買房子,過來跟她借這四萬塊錢,還說,最多三年就還給她。她知道自己家的情況,也知道自己弟弟這些年掙的錢一大部分都給父親看病了,知道弟弟手裡沒錢,要不是到一定地步,她媽和他弟弟絕不會舍下臉來找她借錢。
她父母這幾年,一口她家的東西都不吃的。
她自己手裡有錢,就直接借給弟弟了。當時弟弟就說,要是他姐夫為這個跟她鬧,就跟自己說,不行自己就晚兩年再娶媳婦。
結果,他老公知道了直接就去找了她弟弟,把錢要回來了。她說:“我真的覺得我父母白生養了我這麼個閨女。有病的時候指不上,家裡困難的時候指不上。結果,她老公還說,她這種想法就是扶弟魔,跟她結婚就是扶貧。那要她怎樣,因為娘家窮,就徹底跟娘家斷了關系?”
她找我說了這件事之後,我走訪了幾家鄰居,他們都說,這個大姐說的是真的。這個男人,别說女人的父母了,就是自己的父母那也是不孝順的。太現實了,也太自私了,隻想着自己,精到家了。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精明。但我想說,照顧生病的父母不算扶貧。因為弟弟幫過自己,反過來一模一樣地幫助弟弟也不叫扶弟魔。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女兒的本分,和一個姐姐跟弟弟之間的情義。
貧富這件事,三年河東,三年河東。兄弟姐妹之間隻要不是有借無還,不是借的太多不知道感恩,在彼此困難的時候,幫一把,難道不是最起碼的情義嗎?
很多人會說,我不幫他是本分。對。很對。
别人幫了你也不幫他,還理直氣壯,甚至是想着讓妻子連父母都不管,這是多“合理”的本分。
如果你的兄弟幫了你,你會在他困難的時候幫他嗎?
隻要不過分,我會。因為,唯有如此,情分才能得以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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