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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陽洋吐槽爸爸

教育 更新时间:2025-08-01 12:32:13

  楊陽洋吐槽爸爸(爸爸2強迫式分享教育逼哭楊陽洋)(1)

  上周五的《爸爸去哪兒2》,很多網友看過之後,和我一樣,覺得有兩個坑娃環節設置得不太合理。一是我已經吐槽過的護豬環節,二就是分享環節。如果我說本來我的那篇評論文也是準備把這兩個環節一起吐槽,原本計劃的框架是“坑娃環節一,護豬環節傷了誰;坑娃環節二,分享沒那麼簡單”,但最後因為實在太困,寫着寫着就把第二環節給删了,會不會有人要拍我闆磚?

  這回就來單獨開篇,談一談孩子的分享。

  【摘選博友評論】

  優優媽媽:分享早餐的考驗我也不喜歡,把爸爸和孩子們聚集在一起,村長講話,像是審判沒有分享的楊陽洋和Feynman,楊陽洋委屈地哭了,Feynman也是一臉的尴尬,而兩個小朋友的爸爸也批評自己的孩子。好的性格和習慣,不是一朝一夕養成的,一定要把孩子的不足放到大庭廣衆之下數落嗎?真的希望節目組設計節目環節,在博觀衆眼球的同時,也多向育兒專家咨詢下,讓節目收視長虹的同時,也真的有利于孩子的成長

  心安果果:分享早餐那個節目,我覺得對那二個心智尚在發育中的男孩簡直太殘忍了。而且讓大衆和同行的人輕易的給他們貼上标簽。讓這麼小的孩子,無意中就要接受道德的審判,導演你知道嗎?你這種課程,真的有益于孩子們嗎?

  【情節回放】

  節目組以教孩子分享為主題,設計了一個分享早餐的環節。兩個孩子一組,端坐桌前,其中一個孩子有吃的,另一個孩子的碗裡是空的。然後留下他們,看誰能主動分享。第一組是楊陽洋和姐姐,早餐是一根玉米,還是楊陽洋最愛的玉米。第二組是Feynman和貝兒,早餐是一塊蛋糕,也是Feynman最愛的蛋糕。第三組是多多和Joe,早餐是一罐雞蛋布丁。結果是隻有多多與Joe分享了。然後節目組又召開“大會”,以上課的方式,以爸爸們談感想、自我批評的方式,鄭重其事地指責了沒有分享的楊陽洋和Feynman。爸爸尴尬,孩子不高興,楊陽洋更是委屈地嘟起嘴,甚至情緒爆發,大哭外加拳打老爸楊威……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

  如果楊陽洋的碗裡是兩根玉米,或者這根玉米可以很輕易的掰斷,他會不會與姐姐分享?同樣,如果Feynman的碗裡有兩塊蛋糕,我想他也會的。真要考驗孩子們的分享,可以有更好更合理的方式。

  如果在打開碗時,發現有早餐的是女孩,沒有早餐的是男孩,可能情況又會不一樣。不是說兩個男孩就不願分享,而是有這麼一種情況存在:男孩天性會比較調皮一些,就如吳媽吳鎮宇說的,可能這時候他們會有一種非惡意的“幸災樂禍”——我有,你沒有,多好玩啊!

  他們是真的不願意分享嗎?顯然不是。如楊陽洋,雖然他沒有第一時間想到要分享,可是在村長的提醒之下,他立即付諸了行動,想要把玉米掰一半給姐姐,可是别說孩子了,就連大人都未必掰得斷啊!最起碼,我是掰不斷的。這也是在後來的“批判大會”時他為什麼那麼激動的原因。一是委屈——他想要分享了,隻是沒有成功而已,但并不是他不願分享;二是爸爸楊威的話刺激的,爸爸在指責他沒有分享,還提出了要懲罰,雖然是懲罰爸爸,但對孩子來說,如果是因為自己的“錯”,有時候懲罰父母比懲罰自己更讓他們痛苦、難以接受。所以他的情緒再難以控制,直接爆發。

  雖然節目組的出發點是好的,但這樣先給孩子下套進行測試,再當衆批評“未分享”的孩子,還讓爸爸們談感想的行為,真的是太欠思考,太傷孩子了。 測試可以,但一次測試并不說明什麼問題。分享是美德,教孩子分享也是理所應當,這個主題是很好,但教孩子分享,真的沒那麼簡單。

  【教孩子分享,父母不該做的事】

  不該給孩子貼标簽

  孫瑞雪曾經說過,兒童和成人對分享的認識不一樣,成人習慣于分享食物,兒童則不願意;成人習慣于分享玩具,兒童則要看情緒,看對象。這種情況兒童大一點會有所轉變。不要以成人的道德觀評價兒童,更不能上綱上線,給孩子貼标簽。

  這一番話用來解釋《爸爸2》的早餐環節,再合适不過了。多多畢竟大一些了,而且她一貫就是一個很樂于分享、樂于照顧弟弟、妹妹的好姐姐,要不也不會讓小朋友們都喜歡她,而且還出現貝兒“吃醋”“索愛”的畫面了。而對于楊陽洋和Feynman來說,玉米也好、蛋糕也好,都是他們最愛的食物,而那樣獨特設計的環節,反而會挑起他們一種情緒,好奇怪,為什麼對方的碗是空的呢?

  所以那樣正兒八經地開分析會批評他們不分享,真的是給兩個孩子貼了一個大大的标簽——他們是不愛和别人分享的孩子!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家長也和節目組這樣,并沒有針對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隻要看到孩子護着自己的東西,就會從道德的角度,給孩子貼上“自私”“小氣”“不懂分享”等等的标簽,甚至可能會覺得這隻是個激将法,試圖用這樣的方式來激将孩子,想讓孩子自動改正、自動擺脫這些标簽,從而做出符合大人期望的分享行為。但實際上,常常适得其反。四、五歲的孩子隻會把注意力放在你給他/她貼的标簽上,從而給自己形成一個負面的自我評價——我就是個小氣的孩子,我不喜歡分享……如果總這麼心理暗示下去,那就真的不再喜歡分享了。

  不該當衆批評孩子

  其實不管是分享還是在别的任何問題上,都不要當衆去批評孩子。最傷孩子自尊的,估計就是在公衆場所或是當着親朋好友的面批評孩子了。那會讓孩子感受很沒面子,甚至還可能讓孩子産生厭煩與反抗,既影響了親子關系,又讓批評的初衷得不到實現。這也是為什麼Feynman很尴尬,而楊陽洋情緒激動、突然爆發痛哭并憤怒發洩的原因之一。節目組用道德來“綁架”孩子,把他們放到高高的道德線上進行批判,不僅尴尬了爸爸們,更傷害了孩子。

  當孩子沒有按照你的預期進行分享時,如果我們批評他/她,更或甚至懲罰他/她,又或者強迫孩子分享,隻會讓孩子對懲罰他/她、強迫他/她分享的父母和夥伴産生怨恨,并可能由此而認為分享是一件痛苦的事,從而更加拒絕分享。 你可以看到,楊陽洋本來情緒就很低落,而聽到楊威的“自我批評”,并表示要“自我懲罰”時,他就開始拳打并控訴“不跟你玩了”、“我不是這樣的”……此時你如果再跟他提分享,信不信,他會更加暴走、更加崩潰!

  一定一定,不要以結果為導向去評判孩子,或者批評孩子。長此以往,結果就真的成為結果了。用到分享上來說,就是真的不再分享了。

  不該由父母代為分享

  有的時候我們會看到,父母因為孩子“不分享”的行為而感到大傷面子,從而進行橫加幹涉,或者幹脆代替孩子進行分享,強行把孩子手中的玩具或食物分給别的小朋友。這其實是在傷害孩子的自主權以及物權意識。尤其是對兩歲左右的小寶寶而言,此時正是他們物權意識建立的時候,本來就在建立“這是我的”的概念,如果因為父母的幹涉而破壞了這個意識,就有可能讓他們建立另一種認知,任何東西都不該是“我的”,否則的話是可能會被批評的,是不受歡迎的。這種被動建立的分享,最後可能導緻孩子連本屬于自己的東西都不敢主張所有權了。

  《嬰幼兒養育手冊》裡有這樣一段話:“不要強行迫使孩子分享。這樣做,會讓孩子覺得,對于爸爸媽媽來說,自己并不重要,甚至沒有鄰居家的孩子重要。”

  【教孩子分享,父母應該做的事】

  應該尊重、理解并接納孩子

  要理解孩子,尤其是當孩子處在物權意識建立階段時,更要注意尊重并保護他們的物權,理解孩子當時當刻為什麼“不分享”的原因,先接納,再做出引導。尤其不能不顧孩子的意願,強行做主替孩子進行分享。

  在這一點上,父母的“厚臉皮”是免不了的。

  比如上周末,我帶着小米和她的好朋友心藝在一個商場的兒童遊樂中心玩,小米和心藝讓我幫她們保管她們各自得到的一個氣球,然後兩娃就瘋玩去了。此時有一個小朋友看到我腳邊袋子裡放的兩個氣球,就立馬跑過來想要把氣球拿走玩。沒奈何,我隻好按住了氣球,并向她解釋,這是小姐姐的氣球,我隻是負責保管,卻無權做主把氣球給你。然後我建議她可以去找小米姐姐,征得她的同意,又或者可以去找遊樂中心的服務人員讨要一個。這隻是兩個微不足道的氣球,我在和小朋友解釋的時候,其實臉有點燒得慌,或許小朋友的媽媽會覺得我小題大做,給個氣球有什麼了不起,我太較真了……可是我知道,如果小米回來發現我擅自做主把她的氣球送人了,她一定會很不開心。尤其這個氣球,還是她轉了半圈商場才讨得的她喜歡的那個顔色。我理解她對那個紫色氣球的喜愛,我尊重她對這個氣球的所有權,而且我也知道,如果是在她自己做主的情況下,她可能一開始會有點舍不得,畢竟是自己好不容易得來的,當時得到的第一個氣球她讓給了好朋友心藝,第二個氣球才輪到了她。舍不得很正常。但她一定會願意“借”給小朋友玩,然後可能在看到小朋友玩得很開心的情況下,跟着開心歡喜,于是就大方地送了……很明顯,我替她做主,以及她自己做主,分享的意義不同、感覺不同,前者帶來的是憤怒、是不開心,後者則是快樂與歡喜,還有那種疼愛小朋友的大姐姐的自豪感。二者選哪個,不言而喻,我自然隻能厚着臉皮了。而結局果然如我所料,小米後來很慷慨地把氣球送人了……

  所以如果你決定把孩子的某樣東西送給别人,請記得尊重他/她,先征得他/她的意見,或許他/她會比你還大方。如果孩子不同意,就暫緩,先尊重孩子的意願,再行慢慢引導、說服。

  就像楊陽洋事件,村長一引導,楊陽洋不就努力去掰玉米了嗎?又如姐姐仗義直言,把事情真相還原,讓楊威知道自己錯怪了楊陽洋,理解了他,楊陽洋的情緒不就立刻緩和下來了嗎?

  應該有父母的言傳身教

  當爸爸們坐在鏡頭前看室内孩子的行為時,楊威曾說了這麼一段話:“你分享了會得到更多,我覺得這個測試倒是真的挺好,這個方面我做的比較欠缺。”

  如果楊威說的這段話不是為了給節目組面子,也給自己面子的話,如果他真的在日常生活中,在引導孩子分享這方面做得比較欠缺的話,那麼他在“批判大會”上對楊陽洋的指責就更不應該了。因為教孩子分享,最需要的就是父母的言傳身教。

  記得《爸爸去哪兒》的官微中曾提到過,為什麼多多是一個愛分享并能照顧弟弟、妹妹以及身邊所有人的孩子,那些愛的行為仿佛都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兒,原因就是有黃磊的言傳身教。黃磊在錄制現場就是時刻都照顧着身邊所有的人,這是他的身教。而在多多與Joe覺得布丁不好吃時,他又告訴了多多,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分享,還有分擔。有福同享、有難同擔,一起分擔,痛苦就沒那麼多了。分享中可以收獲歡樂,分擔中則得到成長。(PS:多多說要把不好吃的布丁分給村長時,真的看得好歡樂有木有?哈哈哈哈哈哈,我先笑個先……)

  我們要尊重孩子的物權,但并不意味着縱容孩子護着自己的東西,堅持東西是”我的“,而不願變成”我們的“。這就需要父母的言教身教、堅持不懈的示範分享。如果父母平時就喜歡和身邊的人分享自己的東西,那麼在潛移默化之下,孩子也會跟着這麼做。而示範、引導分享,更是父母應該做的,即便是在孩子建立物權意識的階段,也可以通過示範、引導,來讓孩子把”我的“變成”我們的“,并從中感受到快樂。比如在小朋友的聚會時,引導孩子一起分享食物,甚至還可以事前選好玩具做為分享的禮物,然後真誠地感謝他/她,讓孩子知道,分享是會得到更多的快樂,能夠得到積極的情感體驗,你說,孩子怎麼會不願意分享呢?誰會拒絕更多的快樂呢?除非不适合的分享行為,比如強迫分享,讓他/她感到了痛苦。

  應該循序漸進,耐心等待

  教孩子學會分享,一定要注意循序漸進,切不可因為孩子一次兩次的不願分享,就一标簽把孩子貼住,一棍子批判到底。循的是什麼序?自然是孩子成長的年齡規律、性格規律、以及認知的發展、物權的建立等等。用我曾經寫過的一篇文章标題來概括,就是要”慢慢等你學會分享“。

  用自己的言傳身教潛移默化,用溫和的方式進行引導,包括可以用孩子喜歡讀的繪本(比如《這是我的》《彩虹色的花》《小蠟筆頭》《彩虹魚》等等)進行引導、共情、換位思考,還要記得鼓勵孩子在分享中哪怕是一點點小的進步。對孩子來說,分享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把手裡的東西拿走,即使他/她隻是把手裡的玩具拿出來給人看一看,摸一摸,也是嘗試分享的開端。每到這時,我們都要及時地給予表揚和鼓勵,千萬不能因為孩子沒有把玩具分享出去而責備孩子,那樣隻會打擊孩子分享的積極性。還可以教孩子先學會交換,用交換玩具的方式來幫助孩子學會分享。絕不是靠着一次簡單的測試,就可以建立孩子的分享意識的!

  還是那句話,分享應該是一件快樂的事兒。而不是叫人痛苦、難過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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