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旅遊景區首個微笑服務地方标準《湖北省旅遊景區微笑服務規範》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全省旅遊景區的崗位微笑服務要求、常用文明用語等内容提出了具體規範和指導要求。
微笑時面部表情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面部應自然、放松,嘴角微微向上翹;應真誠微笑,親切自然,微笑時應牙齒微露。
目光交流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問詢、解答過程中須有目光交流,正視遊客的眼睛或T部位,傳遞出對遊客的尊重和友善;目光應和善、真誠、有神;神情專注,平視遊客,不可長時間盯視遊客。
語音語調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應使用普通話,親切自然;語調高低有序,語速快慢适中;用基本文明用語。
(來源:湖北文旅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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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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