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纏足大約從後蜀始。李後主就曾令宮嫔做金蓮,睿娘以帛纏足,做新月狀,着素襪行舞蓮中,回旋有淩雲之态,這實是後世纏足的開始。 在這之前雖有纏足的記載,但多指把腳裹小點而已,使之美些,步态輕盈,為了好看。如焦仲卿妻:“足下蹑絲履,纖纖作細步”。婦人走路,如果急率鹵莽,不但不美,反要失禮,即以緩行為貴。
到了宋代,随着禮教加重,纏足之風愈加濃烈,女子的腳也愈加小了,而越小越受贊賞,成為美人的标志,什麼“三寸金蓮”、“尖如春筍”,婦女的痛苦也越來越重了。
清朝入主中原之後,康熙曾下诏禁止女子纏足。這對婦女來說真是一件大好事。但形成的習慣一時難以改變,因此鬧出了不少紛争。康熙七年,王熙奏免其禁,于是民間又公開纏足,入關的滿族婦女也跟着效法,乾隆皇帝屢次降旨嚴責,不許旗女裹腳,滿族人才保存了天然雙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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