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的離退休人員注意啦!昨日,市社保局發布公告稱,為規範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管理工作,從4月1日到6月30日為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時間。定居東莞的莞籍離退休人員的驗證工作由社保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離退休人員不必親自前往社保部門進行驗證。逾期未驗證的,東莞将從7月起暫停發放基本養老金,後補辦驗證手續的,予以補發。
市社保局公告稱,定居東莞的非莞戶籍離退休人員,需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複印件到市社保部門或經授權的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驗證;定居省内其他城市的離退休人員,需于6月20日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複印件到居住地的社保部門或經授權的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驗證。6月20日後辦理的,需及時聯系退休所在社保部門,退休所在社保部門将按規定另行向其郵寄驗證表格,讓其補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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