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風”寫作
,這是一個飛翔的鳳鳥形象,不僅有鳳冠,還突出了修長美麗的翎毛。“風”的造字法是“假借”。因為風是無形的東西,古人造字有困難,所以用直觀的鳳鳥假借為風字。後來,風字又增加了一個表音符号“凡”,同時鳳尾的紋飾更加美化,寫作
。其小篆字形訛變為“凡”下有“蟲”,寫作
(風),這就是繁體風字。
我國中東部地區屬于四季分明的季風性氣候,不同時節的風有明顯的差異和特征。我國古代農業發展較早,人們通過觀察與總結,歸納了風的許多規律。據學者研究,商代甲骨文中已經記載了“四方風”的名稱,最遲至戰國時期出現了“八風”的概念。“夫風者,天地之氣”,古人早就知道風是空氣的流動,并對動植物的生長能夠産生較大影響。風又好似季節變化的一種信号。例如古代以五日為一“候”,三“候”為一個節氣,從“小寒”到“谷雨”共八個節氣、二十四候,每候都有特定的花卉開放,于是有了“花信風”的說法。總之,古人認為風是“天之号令”,仿佛是自然界發出的信号,影響萬物的生長。
空氣的流動可以産生聲音,所以風在古代也指音樂。例如《左傳》記載:“五聲和,八風平”,這裡的“八風”就是指“八音”。再如《禮記》記載:“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這首《南風》的歌詞是:“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歌謠描繪了上古時期春風吹拂、萬物生長、人民安樂的太平景象。
根據有關文獻,周代設有專門的“采風”官員,負責到民間采集歌謠。采風的官員,古代被稱為“遒人”“行人”“軒車使者”等,他們接受王命,手持木铎,巡行天下,并用簡牍記錄所見所聞,兼有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兩種功能。
除了采風,各地的貴族與官員也可以向朝廷獻詩。《詩經·國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的民意,是地方習俗的反映,國家施政效果的好壞會在這些民間歌謠中有所體現,所以朝廷非常重視國風。天子要“學樂辨風”,官方學校也以精選的詩歌為教材,目的是“觀風俗,知得失”。通過學習各地民間歌謠,古代的帝王可以“不出牖戶,盡知天下”。總之,古代的民風作為一種社會信号,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
“風”的引申意義為風俗與風氣,“風”可以反映一個時代的社會面貌。國家通過教化引導社會風俗風氣叫作“風教”,通過紀律約束風俗風氣叫作“風紀”,通過法令限制風俗風氣叫作“風憲”。古代的監察官員也稱“風憲官”,名稱即來源于此。古代采風的使者,也可以看作後世巡視地方的禦史的前身之一。
古人說風是天地之氣,而“氣”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概念。“氣”有正有邪,所以要扶正祛邪,氣正然後風清。孟子說:“吾善養吾浩然之氣”,這種浩然之氣,至大至剛,也就是文天祥說的“浩然者,乃天地之正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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