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之
01、作助詞用。主要用法有三種類型:
(1)相當于“的”,是定語的标志。
例如:①菊之愛,陱後鮮有聞。③水陸草木之花。
(2)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起舒緩語氣作用,無實義。
例如:①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②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牍之勞形。
(3)起補足調音節和舒緩語氣作用,無實義。
例如:①公将鼓之。②久之。③怅恨久之。
02、作代詞用。(可以代人,代事,代物)
(1)人稱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我”、“他們”、“她們”、“它”、“它們”。
例如:①具答之。②親戚畔之。③彼竭我盈,故克之。
(2)指示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這”、“這樣”“這件事”、“那”、“那樣”等。
例如:①漁為甚異之。
(3)作動詞用。相當于“到”、“往”、“去”。
例如:①辍耕之壟上。②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03、語法作用。
(1)賓語前置的标志,無實義。例如:①何陋之有?②宋何罪之有?
(2)定語後置标志,無實義。如:①馬之千裡者。②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
二、 乎
(1)語氣詞(一般用在句未)
表提問或反問,也可表猜測、感歎。如:
①死國可乎?②王侯将相甯有種乎?③是亦不可以已乎!
(2)介詞(一般用在句中)
類似于“于”的用法。如:
①在乎山水之間也②頹然乎其間者
三、 者
1、結構助詞
譯“……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等,相當于名詞性短語。如:
①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
2、語氣助詞
用在作主語的名詞或名詞性短語之後表示停頓,謂語部分一般用“也”字結尾,起判斷作用。如:
①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②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四、以
1、用作介詞
表示動作行為所涉及的的工具、物件、時間等可以譯為“把”、“用”、“拿”、“在”、“從”等,或表示動作、行為所憑借的條件,譯為“靠”、“憑借”、“根據”等。如:
(1)何以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憑借
(2)雖不能察,必以情。//策之不以其道。——根據
2、作連詞
表目的時,可譯作“(用)來”,“以便”; 表順接時,相當于“而”;表結果時,可譯作“以緻”;
表原因時,可譯作“由于”、“因為”。如:
(1)屬予作文以記之——(用)來
(2)以傷先帝之明——以緻
(3)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因為
(4)卷石底以出。——相當于“而”
3、用作動詞
可譯作“認為”。如:
(1)皆以美于徐公。
4、特殊用法
通假字,通“已”,已經。如:固以怪之矣。
五、而
1、表順接關系的連詞
1、并列關系,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如: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論語)十則》)
2、承接關系
可譯作“就”“接着”,或不譯。
如:環而攻之而不勝。前一個“而”就表示承接關系。
3、遞進關系
譯作“而且”“并且”或不譯。
如: ①飲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②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4、修飾關系
可譯為“地”“着”,或不譯。
如: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②面山而居。
表轉接關系的連詞,譯作“但是”“可是”“卻”。
如:(1)可遠觀而不可亵玩焉。
(2)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3)學而不思則罔
六、其
1、代詞
(1)表示第三人稱,譯作“他”“他的”“他們”“他們的”“它”“它們”“它們的”。
①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2)指示代詞,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裡”;也可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
①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
②複前行,欲窮其林。
③其一犬坐于前。
2、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或許”“恐怕”“一定”“怎麼”“難道”等,或省去。
①其真無馬耶?可譯作:“難道”
②其真不知馬也。可譯為:大概
③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乎。其:可譯為“恐怕”。
④安陵君其許寡人!其:可譯為“一定”。
七、為
1、作介詞時
除表被動外都讀作wèi,可譯作“被”、“對”、“給”、“替”、“當”,“為了”、“因為”等。
如:①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山巒為晴雪所洗(wéi,被。)
②不足為外人道也。(wèi“向”“對”)
③為楚造雲梯之械。(wèi,“給”)
④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wèi,“當”)
⑤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觀書有感》wèi,因為,由于)
2、當“為”作動詞時
讀wéi,可依據語境的不同,譯成各種相應的動詞,如:“做”,“當作”、“成為”,“雕刻”,“是”等。如:
①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是)
②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當,成為)
③為宮室、器皿。(雕刻)
④通計一舟,為人五,為窗八。(有)
⑤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淮北則為枳(稱為,叫做)
⑥為小門于大門之側而延晏子(造)
3、特殊用法
或異二者之為,何哉?(名詞,心理活動)
八、于
1、引進動作
時間、處所、範圍、對象、方面、原因等,可靈活地譯為“在”、“向”、“到”、“從”、“跟”、“對”、“給”等。例如:
①苟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在)
②未嘗不歎息痛恨于桓靈也(對)
③舜發于畎畝之中(從)
④欲報之于陛下也(向)
2、放在形容詞之後
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
例如:①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輕于鴻毛
②皆以美于徐公。
九、焉
1、疑問代詞
相當于“怎麼”“哪裡”。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熟語)
2、語氣助詞
如:寒暑易節,始一反焉(《愚公移山》
3、代詞
相當于“之”。如:忽啼求之,父異焉(《傷仲永》)
4、兼詞
相當于“于何”“在哪裡”。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5、兼詞
相當于“于此”“在這裡”“在那裡”。如: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曹刿論戰》)
十、雖
連詞“雖”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表示假設,可譯為“即使”
如:①雖千裡弗敢易也,豈止五百裡哉(《唐雎不辱使命》)
②雖乘奔禦風,不以疾也(《三峽》)
2、表示轉折,可譯為“雖然”
如: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十一、然
1、代詞,起指示作用,譯作“這樣”“如此”
如:父利其然也(《傷仲永》)
2、連詞,表轉折,譯作“然而”“但是”
如:①然足下蔔之鬼乎(《陳涉世家》)
②然侍衛之臣不懈于内《出師表》
3、助詞
(1)用在形容詞之後,作為詞尾,譯作“……的樣子”。如:
翼然臨于泉上、頹然乎其間者// 望之蔚然而深秀者
(2)用于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然”“若……然”格式,相當于“……的樣子”“好像……似的”。如:
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十二、以
1. 用作介詞
表示憑借,譯為“憑、靠”。例: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刿論戰》)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譯為“用、拿、把、按照”。策之不以其道。(《馬說》)
2. 用作連詞
表示并列、承接、修飾,“以”相當于“而”。
例:俯身傾耳以請
表示目的,譯為“來、用來”。例:屬予作文以記之 (《嶽陽樓記》)
表示動作、行為産生的原因,可譯為“因”,“因為”,“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嶽陽樓記》)
3. 用作副詞
譯為“已”,“已經”。例: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十三:則
1.連詞
(1)表示承接關系,可譯為“就”。
例: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嶽陽樓記》)
(2)表示假設關系,可譯為“如果”,“那麼”。
例:萬衆則不辯禮義而受之。(《魚我所欲也》)/
誠如是,則霸業可成。(《出師表》)
(3)表示轉折關系,可譯為“卻”。
例:餘則蘊袍敝衣處其間。(《送東陽馬生序》)
2.表示判斷,可譯為“就是”
例:此則嶽陽樓之大觀也。(《嶽陽樓記》)
十四、因
1. 連詞,表示順接上文,譯為“于是”“就”
例: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唐雎不辱使命》)
2. 介詞,表示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
依據、方式,可分别譯為“由于”、“憑借”、“依靠”。例:高祖因之以成帝業。(《隆中對》)
3. 介詞,可譯為“根據”“依照”
例:罔不因勢象形。(《核舟記》)
4. 副詞,可譯為“因此”。
例:因以為号焉。(《五柳先生傳》)
十五、且
1. 副詞
(1)用在動詞或數詞前,表示動作行為将要發生,可譯為“将”,“将要”、“将近”。
例: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2)表示行為的狀态,可譯為“姑且”、“暫且”。
例:存着且偷生,死者長已矣。(《石壕吏》)
2.連詞
(1)表示遞進,可譯為“況且”。例: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表示讓步,可譯為“尚且”、“還”。例:且欲與常馬等不可得。(《馬說》)
(3)表示并列或遞進,可譯為“和”、“而且”、“并且”。例:蓋餘之勤且艱若此。
十六、乃
1.副詞
(1)可譯為“竟然”。例: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2)可譯為“于是”、“才”、“就”。
例:乃重修嶽陽樓。(于是,就)(《嶽陽樓記》)
2.判斷詞,可譯為“是”“就是”
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3.第二人稱代詞,可譯為“你”“你的”
例: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十七、矣
1.句末語氣詞,表示肯定或判斷推測語氣
相當于“了”、“啊”。
例: 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了)(《論語》十則)
2.句末語氣詞,表示感歎語氣,相當于“了”
例:甚矣,汝之不惠!(了)
3.語氣詞,表命令或請求,相當于“了”
例:登轼而望之,曰:“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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