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人往往對平安有格外的期待,有些車主會在車内懸挂平安符,行車過程中禁說各種不吉利的話語等,但是這樣真得就能有效避免車禍嗎?雖然我們都渴望一路平安,但在遇到事故時,如果提前熟悉相應流程,做到有條不紊,冷靜對待,處理起來會更有幫助。這些知識駕校教練不會教,隻能靠自學,一定要牢記在心。
第一原則,出事先救人,避免二次傷害。
事故發生的瞬間,我們并不能确定責任在誰,也不确定雙方(或現場)狀況如何,此時一定要牢記,隻要司機還能動,就應該在下車之前完成三件事:退空擋、拉手刹、打雙閃。即時日常路邊停車也應該這樣做,緊急情況下反而可能會因情緒緊張而忘記。然後,在車輛正後方放置警示牌。根據《道交法》的規定,常規道路上,應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車後50米至100米處;高速公路上,則要在車後150米外的地方放置警示标志,若遇上雨霧天氣,還得将距離提升到200米。做好這些前序工作,才能保證不發生二次事故的悲劇。
現場情況拍照,作為證據留存。
取證包含兩項,一是行車記錄儀,這個沒什麼好說的,及時把存儲卡裡的内容導出就是了;另外就是拍攝現場照片,為了盡量還原事故現場原貌,應着重拍攝事故現場的整體包括兩車全貌、路面全貌、撞擊部位及各自受損情況。如果涉及到雙方責任劃分,一定要拍攝到路面指示線。如果存在人員傷情,可以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這樣将來走快速處理流程,或直接私了時,如果雙方發生争執,可以作為有效的法律證據。
能否私了要心中有譜。
在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如果車損也不大,例如普通的刮蹭,可以選擇不走法律程序,由事故雙方協商解決,省時高效。但是有三種情況涉及到刑事責任,絕對不能「私了」:
1.車輛無牌照
2.駕駛人無駕駛證
3.涉嫌酒駕的
如果事故含有這三種情況,必須立即報警,并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交警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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