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經營假設是什麼?持續經營假設是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财務報表時,假定其經營活動在可預見的将來會繼續下去,不拟也不必終止經營或破産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産、清償債務,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持續經營假設是什麼?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持續經營假設是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财務報表時,假定其經營活動在可預見的将來會繼續下去,不拟也不必終止經營或破産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産、清償債務。
持續經營假設是指,如果不存在明顯的反證,一般都認為企業将無限期的經營下去。這裡的“反證”指那些表明企業的經營将在可以預計的時刻結束,如合同規定的經營期滿、企業資不抵債而瀕臨破産清算。之所以要對企業的持續經營做出假定,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如果缺乏這項假設,會計核算的許多原則如權責發生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等将不能夠應用。另一個原因是企業在持續經營狀态下和處于清算狀态時所采納的會計處理是不同的,如對固定資産在持續經營下可以采納實際成本法,而在清算狀态下則隻能夠采取公允價值如市價、評估價值等;對于持續經營下在财務報表中存在的一些本期支出,但收益期間延伸至以後各期間的預付性費用,如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等在清算狀态的财務報表中将不複存在,主要是因為它們并不代表任何的支付能力。
持續經營假設,是指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财務報表時,假定其經營活動在可預見的将來會繼續下去,不拟也不必終止經營或破産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産、清償債務。
可預見的将來通常是指資産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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