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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行業幾個點的增值稅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6 04:59:03

目錄:

一、建築業營改增:納稅人和适用稅率

二、建築業營改增:計稅方法

三、建築業營改增:服務範圍

四、建築業營改增: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五、建築業營改增:納稅義務發生地點

六、建築業營改增:新老項目的劃分

七、挂靠、承包經營方式

八、案例解析

九、建築行業稅率表

建築行業幾個點的增值稅(建築行業增值稅培訓資料)1

一、建築業營改增:納稅人和适用稅率
1、财稅【2016】36号文規定:營改增納稅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标準(500萬元)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

2、《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的稅率為11%,對于小規模納稅人及一般納稅人的特殊項目适用3%的征收率。

實務解讀:
(1)增值稅征收率是指對特定的貨物或特定的納稅人銷售的貨物、應稅勞務在某一生産流通環節應納稅額與銷售額的比率。
(2)增值稅的征收率隻是計算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的一種尺度,不能體現貨物或勞務的整體稅收負擔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貨物和勞務,應納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3%)
同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相比較于營業稅制下的3%、5%等稅率,建築業增值稅稅率确定為11%,在使用一般計稅辦法(銷項-進項)下,如果進項不足,同時議價能力有限,可能面臨稅負增加的風險。

(4)一般納稅人适用稅率為11%,但清包工納稅人、甲供工程納稅人,建築老項目納稅人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适用3%的征收率。

二、建築業營改增:計稅方法
财稅【2016】36号文規定:
1、一般計稅辦法:一般納稅人适用一般計稅辦法,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售額×11%-當期進項
2、簡易計稅方法:财稅【2016】36号文确認了建築施工企業四種情況下可以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2)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
(3)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築服務;
(4)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建築服務。

一般納稅人存在上述2-4項情形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内不得變更 。同時會喪失營改增後取得不動産的進項稅額,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權利。


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适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政策解讀 :

1、簡單說适用簡易方法計稅,可适用3%的增值稅征收率,按3%的比例交稅,同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清包工:一般的,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去提供建築服務,可以适用于簡易計稅方法。具體是指業主自己購買所有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而施工方并不負責,隻收取相關的人工、管理及其他費用。

3、甲供工程:是指全程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納稅人給甲供工程去提供建築服務,也可以采取這種計稅方式。


4、小規模納稅人:這類人群發生的應稅行為同樣适用這種計稅方式。


5、老項目:為建築工程的一些所謂的“老項目”提供的一些建築服務,同樣适用。


6、采用簡易征收并不絕對有利于降低稅負,建築施工企業應考慮進項抵扣因素,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計稅方法。

三、建築業營改增:服務範圍

财稅【2016】36号規定: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注釋規定:建築服務,是指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築,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實務解讀:
具體包括:
1.工程服務。指新建、改建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工程作業,包括與
建築物相連的輯種設備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裝或者裝設工程作業,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的工程作業。
2、安裝服務。指生産設備、動力設備、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傳動設備、醫療實驗設備以及其他各種設備、設施的裝配、安置工程作業,包括與被安裝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杆的裝設工程作業,以及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濕、油漆等工程作業。

固定電話、有線電視、、水、電、燃氣、暖氣等經營者向用戶收取的安裝費、初裝費、開啟費、擴容費以及類似收費,按照安裝服務繳納增值稅。

3、修繕服務。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補、加固、養護、改善、使之恢複原來的使用價值或者延長使用期限的工程作業 。
4、裝飾服務。指對建築物、構築物進行修飾裝修,使之美觀或者具有特定用途。
5、其他建築服務。指上列工程作業之外的各種工程作業之外各種工程作業服務,如鑽井、拆除建築物或者構築物、平整土地、園林綠化、疏浚、建築物平衡、搭腳手架、爆破、礦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剝離和清理等工程作業。

四、建築業營改增: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财稅【2016】36号規定:
1、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取預收款的當天。
3、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實務解讀 :
1、從稅法上看,納稅義務發生後,經營者的行為就被納稅稅收征管的視線内了,就要按照納稅申報期限、方式。

因此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很重要,一是要合規,否則面臨滞納金甚至罰款的風險;二是要進行合理的規劃,通過合同條款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帶來資金的時間價值。

2、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産、不動産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産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産權屬變更的當天。

五、建築業營改增:納稅義務發生地點
1、 财稅【2016】36号規定:四十六條規定增值稅納稅地點為: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财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非固定業戶應當向應稅行為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其他個人提供建築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産,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産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四)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财稅2016-36号文,附件四第二條:
2、境内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産免征增值稅,但财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适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3、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适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5、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

備注:本文資料時間為2018.8月,部分稅率稅法文件需要結合最新的做判定。

建築行業幾個點的增值稅(建築行業增值稅培訓資料)2

附帶:建築行業增值稅稅率表

9% 稅率

建築業一般計稅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稅率計稅。

政策依據:《财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簽署合同是屬于這個範圍内的,一般适用9%的稅率。

包括: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設施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的業務活動。

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築服務。

3%征收率

1、建築業的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

2、(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征收)建築業的一般納稅人,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可能采用3%的征收率:

0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0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0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04.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産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别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适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6%稅率
提供建築服務的時候,往往還會涉及到一些輔助的服務,适用稅率6%。

又如,工程勘察勘探服務,屬于現代服務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開發票的時候,應該是:*研發和技術服務*工程勘察勘探;适用現代服務的6%稅率。

再如,工程造價鑒證屬于現代服務中的鑒證咨詢服務;開發票的時候,應該是:*鑒證咨詢服務*工程造價鑒證,也是适用于鑒證服務的6%稅率。

13%稅率


建築行業在銷售建築材料出租機械設備時,會出現13%的稅率。出租建築施工設備分兩種情況:第一,出租建築施工設備并配備操作人員,屬于“建築服務”,适用于9%的增值稅稅率。第二,出租建築施工設備,不配備操作人員的,屬于“有型動産租賃服務”,适用于13%的增值稅稅率。所以,需要區分情況來處理。

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向建築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時,可能會用到2%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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