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發布《汽車産品缺陷線索報告及處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明确,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互聯網、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向缺陷産品召回技術機構提交汽車産品缺陷線索報告。《規範》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規範》指出,消費者提交缺陷線索報告是發現産品缺陷最重要的信息源之一。随着汽車行業發展、消費者安全意識提升,缺陷線索報告數量逐年快速增加。雖然第三方信息收集機構發展迅速,但數據采集标準卻亟待統一。此外,汽車生産企業對缺陷報告的技術分析流程和标準也有待進一步規範。
具體來看,汽車産品缺陷線索報告應包括車輛信息(車輛識别代碼VIN等)、故障描述信息和報告人信息。召回技術機構對缺陷線索的有效性和唯一性進行評估,将符合要求的信息轉交給汽車生産企業。最後,汽車生産企業開展故障原因分析并反饋。
潇湘晨報記者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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