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公關,很多人的腦海中就開始浮想聯翩。
首先就覺得這個公關人員一定是很會喝酒、會交際的人,然後一定是長得漂亮或帥氣。就算到今天,很多人對公關這個職業依然存在着很多的誤解。
當然,除了這一點之外,很多人對公關工作還存在着一種錯誤認知,認為公關的工作就是花錢,但又不能帶來銷售量,沒什麼實際效果,是企業的負擔、累贅。
但其實,隻要回歸到公關的本質,就知道公關并不是這樣的。
公關,全稱是公共關系,根據愛德華·伯尼斯的定義,公共關系是一項管理功能,制定政策及程序來獲得公衆的諒解和接納。它是一種有意識的管理活動。
為了更好理解,你也可以把它當作是一種“公衆關系”,就是指我們與公衆之間在物質和精神上的關聯,也就是——“你怎麼看我?”
随便拿幾個品牌舉例:可口可樂,銷售各種飲料,但是,他對外宣導的不僅是一種解渴的飲料,更是一個暢快淋漓的朋友;吉普,賣車的,但他告訴你,他不隻是一輛越野車,是與你并肩作戰的可靠戰友。
這種認識是怎麼形成的?就是通過公共關系活動讓你有這個印象,其中包括各種各樣的文字、視頻、音頻廣告,各種各樣的線下活動,各種各種的産品包裝,等等。
也就是說,實際上,公關要考慮的,不僅僅是“我是誰”——傳播角度,也不僅僅是“你(公衆)是誰——營銷角度”,更重要的是我和你(公衆)之間要建立什麼樣的關聯。
我要讓你(公衆)如何看待我?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公共關系就是在塑造品牌形象,是任何一個品牌都需要做的事。
資深商業顧問舒瀚霆博士提出,現代企業的公共關系主要有三件事:
而對于公關從業者來說,不僅要有精湛的管理能力、缜密的邏輯思維能力、文字撰寫能力、公司戰略、産品、技術等全盤的學習能力,更要求從業者有成熟的心理承受力和專注的毅力,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面對鋪天蓋地的社會輿論還泰然自若,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常年熬夜寫文案還堅持這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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