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二哥一直在寫作和分享2020年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相關的文章(見文末系統鍊接),企業所得稅彙算涉及的面非常廣,包括了企業核算的方方面面,其實如果你想系統的學習财務核算和所得稅法,我個人覺得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為維度,圍繞着其的填寫思路展開學習是一個非常好的辦法。
比如我們在填寫資産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的時候,我們就可以把準則固定資産這個準則系統學習一下,弄清楚會計上如何确認和計量固定資産,同時我們把所得稅法對折舊相關的規定系統學習一下,搞清楚稅法對這塊的規定。
兩者都熟悉後,填寫申報表也沒問題了,因為申報表主要就是找差異,明白兩者的做法,差異自然而然就找到了。同理,對于其他表格的填寫也是類似辦法,當你把所有表格都梳理一遍,你會發現,你已經系統的把準則和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學了個八九不離十了。
當然學習是需要耐得住寂寞,沉得住心思的,如果沒有死磕的精神,沒有一如既往的堅持,很難完成這個事情,任何需要思考的東西都是有難度的,看書,看文字需要思考,自然是不容易的。
在今天這個社會,在人們物質生活日益提高的今天,我們要吃下的苦其實非窮非累,而是長時間聚焦一件事,為此放棄娛樂、社交、消費等正常生活,以及這個過程中所忍受的孤獨、迷茫、不被認可和無法抱怨。
難受必有所得,這是你要始終相信的。
以上是文字開頭日常碎碎念,給自己打打雞血之言。
言歸真正,繼續學習。
關于資産折舊、攤銷納稅調整表,裡面有一列叫做享受加速折舊政策的資産按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攤銷額。
其實我們在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候就有這個内容。
很多人一直沒弄明白這個到底是啥意思?什麼叫做按稅法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和攤銷額?
其實這個稅法一般規定是很明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稅法上,對固定資産的最低折舊年限規定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産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産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同時,第五十九條固定資産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也就說稅法的一般規定,就是按照直線法以最低折舊年限規定計算的折舊數據。
而加速折舊呢?
如果享受稅法規定加速折舊政策的企業,現在你折舊數可能出現三個不同的。
1、你自己按會計準則折舊的數
2、按照稅法一般規定的折舊數
3、按照稅法加速折扣的折舊數
不知道你明白沒?沒明白,二哥舉個例子你就非常清楚了。
二哥稅稅念公司2019年12月購進一台設備,金額600萬,會計核算采取年限平均法折舊,預計使用年限10年,預計淨殘值0。
稅法上,該設備享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66号文規定加速折舊政策。按6年折舊期限折舊。
那麼未來10年(2020年到2029年),該資産的折舊明細如下:
具體就是這麼個情況,其實對于固定資産折舊,你隻要把折舊台賬底稿做好,填表都不是事!!!
就怕你自己底稿也不做,調來調去自己都搞亂了。
有了這個底稿,我們就以這個案例為準,來填寫A105080表,其實你就很清了。
由于稅法允許加速折舊,所以這裡是有稅會差異的。前面會納稅調減(因為稅法允許前期多扣折舊),後期又會納稅調增,時間性差異,在整個資産持有期間(不中途處置),最終的調整數就是0。
2020年-2024年是納稅調減,每期調減60萬,五年一共調減300萬。注意,表格中框住的累計數據随着年限增加填寫累計數據,表格就不再一一展示。
2025年-2029年就是納稅調增了,每年調增60萬,累計調增300萬,和前面納稅調減合計調增就是0了。
好了,看這前面這兩個表,那麼表格中這個享受加速折舊政策的資産按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攤銷額前後是不一樣的。
後面從2025年開始開始沒有填寫了。
因為填寫這個欄次主要是為了計算第7列加速折舊的統計額,也就是其實這個欄次的填寫就是為了統計一下,納稅人當年享受了多少加速折舊的數據。
我們回到之前的表格。
我們從這個表格可以看出,前5年加速折舊的金額是大于按照稅法一般規定的折舊的,那麼這個5年的申報表,你需要填寫相應的欄次,如下:
後五年就不需要填寫了。
其實說白了,這幾個欄次并不影響納稅人當期的調增調減數據,它僅僅是為了統計納稅人在享受加速折舊政策時候,當期加速折舊政策的影響數而已。
不知道你明白沒?
來源:二哥稅稅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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