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懷胎十月生下兒子,當晚身亡。
十年之後她卻發現,自己死去的孩子還活着,在一個親戚家。
是誰将孩子拐賣到那裡的?真相大白,始作俑者竟然是孩子的親爺爺。
這背後,到底有多少隐情,讓我們一起探尋真相。2011年的一天,在外地打工的周春梅回婆家探親的時候,無意中聽到了兩個鄉鄰的談話,談話内容是,“看王德寶的兒媳婦多可憐,生下的孩子被黃老五養着..”。
周春梅一聽目瞪口呆,王德寶就隻有王強一個兒子,就是自己的丈夫,她和丈夫可是從來沒有兒子,公公哪裡來的孫子。
周春梅猛然間想起一件事,自己十年前曾經有一個兒子剛出生就夭折了,莫非兒子沒有死?
十年前(2001年),周春梅在徐州市睢甯一家工人醫院生下一個男孩。
然而精疲力盡的周春梅還沒有結束分娩的陣痛,醫生一句話如當頭一棒,讓她癱軟在床上:“你兒子頭上一片發青,估計是缺氧,需要趕緊轉院。”
妻子剛剛分娩,身邊不能沒人,王強需要照顧妻子,一時走不開。
他隻好托自己的父母先将嬰兒抱走,連夜送往縣人民醫院。
看着父母遠去的背影,王強才松了一口氣,然而夫妻倆一晚上翻來覆去都沒有睡好,他們牽挂着寶寶的安危。
第二天一大早,周春梅就催促丈夫趕緊起床,王強不敢延誤,洗漱完畢後,他騎着自行車風風火火奔向縣醫院。
可是到了縣醫院,還沒有進病房,就看見了自己的父親坐在外面的台階上,雙手抱頭在那兒發愣,臉色陰沉。
看到這裡,王強心中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難道兒子病得很嚴重嗎?
“爸,你怎麼坐在這裡?”王強問。
“孩子....他死了!”父親吞吞吐吐地說。
聽到這個消息,王強呆若木雞:好好的孩子,怎麼一晚上的時間就死了?體質再不好也不會這麼快呀?不可能!
“爸,孩子呢?我要看看孩子。”
“扔了,讓别人抱走扔了。”父親王德寶慢吞吞地說。
王強一聽心裡難過極了,同時又非常憤怒,他像一頭暴怒的獅子,大聲呵斥父親:“孩子死了,為什麼不讓我看一眼再扔?”
父親吓得蜷縮成一團,不敢出聲。
王強見狀,很快就感到自己失态,開始懊悔:孩子死了,父親能不難過嗎?也不怪他呀。父親一定是覺得他承受不了喪子之痛,怕他親眼看見兒子的屍體,心裡更難過,才自己做主将孩子扔掉的。
于是,他不再埋怨父親,接受這無情的事實。
但是他仍舊非常糾結,因為他無法将此事告訴妻子。
妻子十月懷胎,吃了不少苦,遭了不少罪,然而孩子生下來一眼都沒有看,就死去了,這對一個母親來說,未免太殘忍了,讓他如何開口?
然而妻子還是從丈夫的發紅的眼圈和陰沉的臉色中,猜到了真相,她欲哭無淚。
一夜之間,她經曆了做母親的喜悅和失去兒子的劇痛,心情就像坐過山車,從高空墜入谷底,悲痛無法用言語形容,非親身經曆無法體會。
在醫院的病房,王強和妻子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
傷心歸傷心,生活還要繼續,何況他們才剛剛結婚,年齡還小,過幾年還能再要。
于是他們強忍劇痛,面對生活,希望時間能夠沖淡傷心記憶,希望新寶寶誕生能撫平傷口。
說來也怪,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夫妻倆竟然再也圓夢,生下一個寶寶。
不是滑胎,就是流産,或者是難産。
眼看時間一天天、一年年過去,他們的年齡也越來越大,生孩子的希望越來越渺茫,夫妻倆開始懷念夭折的寶貝:如果孩子在那該多好。
如果孩子在的話,已經長好高了,背着書包上學校了,回到家裡蹦蹦跳跳,爸爸媽媽叫個不停,那該是多麼溫馨的場面。
這樣一想,心裡的陰影越來越重,心越來越痛,痛得無法呼吸。
十年裡,夫妻倆無數次夢到兒子,醒來後一切依舊。
夫妻倆想,一定是他們與兒子的緣分太短,想要續緣,隻能到來生了。
可是,就在這時,卻傳來兒子還活着的消息,讓他們心裡又燃起希望。
但是他們同時又難以置信,孩子是父親親眼看見死亡的,又是親自安排人扔掉的,怎麼會還在世上?該不會又是在做夢吧,人死了怎麼就會複生?
不過周春梅畢竟當年沒有親眼看到兒子的屍體,所以她聽到鄰居心裡裝滿疑惑。
周春梅急忙回城,将這一令人震驚的消息告訴丈夫。
丈夫王強聽了也覺得不可思議,不相信兒子還活着,但是當他聽到“黃老五”這個名字的時候,王強一下子愣住了,他突然想起了十年前的一幕。
就在自己兒子夭折後的沒幾天,黃老五家傳出一個喜訊,兒媳婦領養了一個大胖小子。
王強當時就犯了疑惑,黃王兩家是親戚,他家兒媳婦陳綠梅結婚多年沒有生育,也沒有聽說她懷孕,怎麼突然就生了,那兒子會不會就是自己的?
這樣想着,王強就質問父親:“黃老五家的孩子,是不是就是咱的?”
父親王德寶一聽就火了:“兔崽子,虧你想得出,我們王家三代單傳,舍得把寶貝孫子送人嗎?你這小畜生的真是越活越颠倒,腦子進水了吧!”
王強一聽也是,父親怎麼會做出那樣的事?這樣一想,也就不再懷疑。
他想自己是思念兒子心切,太多心,神經過敏,疑神疑鬼了。
然而時隔多年,聽到了黃老五跟兒子有關的傳言,這難道是巧合嗎?
王強和妻子不敢怠慢,心急火燎地從城裡趕回老家。
這次,他們要質問父母,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然而父母依舊言之鑿鑿:“寶寶當年就是死了,我們要是把孩子送人,就是畜生,不得好死!”
“你們兒子死了,思念兒子有情可原,但是也不能把人家老黃家的兒子說成是你們的,你們去試試,看人家給你。”
又是那一套話,說得理直氣壯;但是王強夫妻這次再也不會相信了,無風不起浪,這事咋會那麼巧,裡面一定有鬼!
周春梅發怒了:“我一定要把這事弄個水落石出,如果确有其事,我要把你們全都告上法庭。”
大家知道,保護自己的孩子這是動物都有的本能,獵人要是抱走了狼崽,母狼會紅着眼睛,冒着獵人的槍口去和對方拼命,哪怕是流血犧牲也在所不惜。
低等動物尚且如此,更何況人是高等動物,周春梅一旦得知兒子被拐賣,那怒火噴發一定是勢不可擋,能善罷甘休?
為了穩妥起見,王強夫婦首先去了寶寶當年就醫的那家醫院,進行調查。
不查不要緊,一查大吃一驚,醫院根本就沒有寶貝的死亡記錄。
得到消息,夫妻倆回家逼問公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老兩口這次不反駁了,但是也不承認,把腦袋一耷拉,來了個徐庶進曹營,一言不發。
周春梅一看,心裡有了答案,她沒有跟公婆再說那麼多,直奔黃老五家而去找陳綠梅。
那麼,陳綠梅能承認嗎?
然而到了那裡,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
周春梅質問的話剛剛出口,陳綠梅就承認了:“表嫂, 是有這麼回事,但是你現在不能将孩子帶走,等我養大了,保證會還給你。”
周春梅雖然有思想準備,但聽到這話之後,還是難以接受這殘酷的事實,當即呆立在那裡。
十年了,他們承受着喪子之痛,多少個日日夜夜,思念孩子輾轉反側,眼淚流幹;周圍的人明明知道真相,卻守口如瓶,瞞着自己。
而更讓她難以接受的是,導演這場悲劇的,竟然是他們最信任的人。
看到這裡,讀者肯定會疑惑,真有這有的爺爺奶奶?這背後該不會有什麼隐情吧。
讓你猜對了,王強六歲的時候,就失去了母親,父親又娶了現在的媽。
而陳綠梅,則是王強繼母的親侄女。
那麼,王強父母到底是怎麼想的?王強母親雖然是養母,也不至于将孫子送人;更何況王德寶可是王強的生父,怎麼會将孫子送人?到底是缺了哪根筋?答案随後揭曉,且說陳綠梅心情也非常痛苦,舍不得孩子不說,對老人也無法交差。
因為自己公婆、孩子的爺爺奶奶根本不知道孩孫子是領養老王家的。
在農村,即使領養孩子,也不領養熟人尤其是近親的,以免将來東窗事發,引起争端,讓養子跟養父母感情出現裂痕。
如今,王強和妻子果然來要孩子,而且這孩子是自己偷來的,這讓自己如何跟公婆說?
再說,爺爺奶奶對孫子黃猛疼得不得了,把孫子看做自己的命,如果把孫子從他們身邊奪走,那還不要了老兩口半條命?
因此,陳綠梅哀求王強夫婦,孩子先讓我養着,等孩子的爺爺奶奶都老糊塗了,或者過世了再給你們,那樣我公婆也不受那麼大傷害。
這種說法貌似有理,但經不起推敲。
孩子是人家王強夫婦的,你們在人家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孩子弄走,人家夫妻倆才是受害者。
如果說老黃夫妻是受害者的話,那始作俑者是陳綠梅,跟王強夫婦沒有關系。
這孩子可不是什麼物件,你可以多用一會,孩子是有生命有感情的,已經被你們養了十年,跟王強夫婦沒有一點感情,需要慢慢培養,不知道需要多久。
如果孩子養大了,那還能培養出感情嗎?
因此,對陳綠梅的請求,王強夫婦斷然不能答應。
看到對方如此決絕,陳綠梅抱頭痛哭。
而王強夫婦隔三差五到黃家去,老黃夫婦也看出端倪,他們也傷心欲絕,得知真相後他們恨透了王強的父母,說都是這兩個沒底線的家夥,才導緻了悲劇發生,他們當年如果不同意,哪有這事?
王強經過痛苦掙紮之後,把父母和陳綠梅告上法庭。
因為想要讓兒子回到自己身邊,繞不過父母,傷害是必須的。
法院判決很快下來了,判決陳綠梅将孩子送還給王強夫婦。
理由是陳綠梅收養孩子沒有經過其親生父母同意,是違法的;而且他們已經收養了一個女兒,根據《收養法》也不能再收養孩子。
接到判決,最痛苦的是黃猛的爺爺奶奶,将孫子送還,等于從他們身上割下一塊肉,不疼那是假的。
但是老人家是通情達理,還是決定執行法院判決。
這時候老兩口為難了,該怎麼給十歲的孫子說呢?
想了一夜,老兩口想到了一個借口:到親戚家玩幾天,回頭去接你。
之後,老兩口這才依依不舍地将黃猛送到了王家。
轉身離開的時候,老兩口已經是淚流滿面,盡管孫子在後面喊,也不敢回頭。
在王強家,小黃猛隔三差五給爺爺奶奶打電話,一開口就是“爺爺怎麼還不來接我,想你們了。”
後來的時候,小黃猛失去了耐心,每次打電話都會哭着說:“爺爺,快來救我!”
在孩子心中,黃家才是自己的家。
爺爺每次放下電話,都會老淚縱橫,心如刀割。
老人家是無辜的,怪隻怪他們的兒媳婦陳綠梅考慮事情不周。
當初明明知道這事有風險,還要做。
不過陳綠梅之所以這樣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那就是陳春梅是王強的小三,他們兩個是婚外情,王強雖然跟妻子分居,但是并沒有離婚。
也就是說,這個孩子是私生子。
而王強父母一直反對兒子離婚,陳綠梅就此認為,王強不會離婚。
因此,陳綠梅抱着僥幸心理,收養了王強的孩子。
而王強父母既然反對兒子離婚,也就對周春梅沒有好感,将他們的孩子送人,也算是一種報複,說不定可以讓兒子打消離婚念頭。
據陳綠梅講,抱走孩子的時候,她還給了王強父親五百元錢。
誰知道王強決心很大,堅決要跟周春梅在一起,要和原配離婚。
再加上王強夫婦之後沒有再懷上孩子,這才讓小黃猛成為受害者,影響了孩子一生。
這起悲劇中,似乎誰都有責任。
王強不該背叛妻子,在婚内跟異性住在一起;
周春梅不該當第三者,插足人家家庭。
老王不該将親孫子送人,你沒有這個權利。
陳綠梅不該抱僥幸心理,違法收養孩子。
唯獨黃猛和爺爺奶奶才是受害者,他們的心傷永遠無法撫平。
此案給我們留下的教訓就是,作為一個男人一定要感情專一,即使夫妻感情真正破裂,也要離婚之後再組建家庭,不能未婚先孕。
作為一個女子,一定要自重,破壞别人家庭,即使如願了,也會讓未來公婆看不起。
而無論如何,孩子是無辜的,他們不但有生存權,也有和母親在一起的權力,誰都不能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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