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收到證書的喜悅之際,船船也提醒大家注意這兩個時間點:
1、初始注冊應當在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注冊有效期為3年。3年之後需要進行延續注冊,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内,各級别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一消注冊說明
1 【消防工程師證書注冊規定】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規定: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方能以相應級别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名義執業。未經注冊,不得以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名義開展執業活動。注冊消防工程師應受聘于一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擔任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2 注冊分為“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
1)初始注冊:注冊消防工程師,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注冊消防工程師業務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中進行初次注冊。
2)延續注冊:注冊消防工程師在系統中注冊日期到期,消防工程師可以進行延續注冊。
3)變更注冊:注冊消防工程師提供聘用單位變更、聘用單位名稱變更和注冊消防工程師姓名變更。
3 關于初始注冊
1)注冊周期: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
2)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3)申請時間:自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一年内
4)初始注冊條件:
①依法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②受聘于一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擔任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③無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情形。
4 注冊步驟(以河南省為例)
5 注冊消防工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審批部門應當予以注銷注冊,并将其注冊證、執業印章收回或者公告作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年齡超過70周歲的;
2)申請注銷注冊或者注冊有效期滿超過三個月未延續注冊的;
3)被撤銷注冊、吊銷注冊證的;
4)在一個注冊有效期内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二項、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所列情形一次以上,或者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列情形兩次以上的;
5)執業期間受到刑事處罰的;
6)聘用單位破産、解散、被撤銷,或者被注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
7)與聘用單位解除(終止)工作關系超過三個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被注銷注冊的人員在具備初始注冊條件後,可以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6 注冊失效後的解決辦法: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需經注冊後生效,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注冊證的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三年之後需要進行延續注冊,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内,各級别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者,重新具備注冊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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