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南都記者從廣東海事局官網獲悉,珠海10月的一起遊艇觸礁事故調查報告已公布。該遊艇傍晚從港珠澳大橋非通航孔通過,不久後艇底觸礁,沖擊導緻4人落水。船上10人均未穿救生衣,1死9傷。
出事遊艇。
調查報告描述的事件經過顯示,10月2日上午,涉事乘員李某在晨跑時路過珠海大劇院“日月貝”,在與碼頭保安人員袁某溝通中得知可以進行遊艇租賃,達成口頭協議。
約11時,一行人在遊艇碼頭保安員袁某帶領下進入遊艇碼頭,李某駕駛珠海佰舸遊艇制造有限公司的“佰舸”遊艇,從珠海市香洲港格力工程碼頭載運9名乘員出發。
傍晚約18時,“佰舸”遊艇離開大萬山島,艇上所有人均未穿着救生衣。
約19時,“佰舸”遊艇從港珠澳大橋非通航孔通過後,在珠海大九洲島西側1号燈浮附近水域發生觸礁事故。事故發生的一瞬間,駕駛員李某及三名乘客因艇底觸礁帶來的強烈沖擊而落水,艇上其他乘客用手機報警,同時對落水人員開展救助和自救。
調查報告顯示,事故造成“佰舸”遊艇受損,1名駕駛員落水受傷,乘員9人中3人落水(2人受傷,1人死亡),其餘6人不同程度受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40萬元,構成一般等級水上交通事故。
接報後,港珠澳大橋海事局、珠海海事局、珠海海警局、中國漁政等9艘船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21時許,救起落水三人并送往醫院就行救治,另有一人失蹤。
10月4日約9時,現場搜救力量在雞籠島與野狸島之間水域發現一具遺體,後經家屬确認為事故失蹤人員。
據港珠澳大橋海事局調查,“佰舸”遊艇存在未制定航線計劃、疏忽了望、未使用安全航速航行、未按規定航路航行等過失行為,“佰舸”遊艇應負事故全部責任。
該局認為,駕駛員李某應負事故全部責任,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港珠澳大橋海事局提醒,近年來出海遊玩人員較多,出現了很多自有私人小艇、遊艇非法載運乘客進行觀光遊覽的情況,但是駕駛技術水平低、海域水文情況不熟及安全意識低等情況,給海上船舶航行安全帶來較大風險 。
采寫:南都記者 林子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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