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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題的界定
(一)教師流動
教師流動是指教師資源在教育與其他行業之間、在教育系統内部不同學校、不同地域之間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前者是指在職教師放棄教師職業,退出學校教育領域,我們稱之為“外部流動”;後者即指在職教師由現在職學校轉入另一所學校,或者由所在地區轉向另一個地區任教,我們稱之為“内部流動”。
教師流動按不同的标準可以有其他的不同劃分方法。例如按流動的方向分類,可以分為單向流動、雙向流動、多向流動;按流動的規模分類,可以分為個體流動、批量流動;按流動的主體分類,包括高校教師、中小學教師和幼兒園教師的流動。從理論上講,教師流動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其一,教師個體有流動的要求;其二,原所屬單位同意放行;其三,有容納流動個體的新機構。三個條件,缺少任何一個,都不會有正常意義下的教師流動。制約教師流動的因素很多,也很複雜。這些因素都需要通過形成上述條件而起作用。
(二)教師流動機制
要對教師流動進行制度化研究,前提就要理解機制的内涵和本質。 理解機制這個概念,最主要的是要把握兩點。一是事物各個部分的存在是機制存在的前提,因為事物有各個部分的存在,就有一個如何協調各個部分之間的關系問題。二是協調各個部門之間的關系一定是一種具體的運行方式;機制是以一定的運作方式把事物的各個部分聯系起來,使它們協調運行而發揮作用的。
機制的建立,一靠體制,二靠制度。這裡所謂的體制,主要指的是組織職能和崗位責權的調整與配置;所謂制度,廣義上講包括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以及任何組織内部的規章制度。也可以說,通過與之相應的體制和制度的建立(或者變革),機制在實踐中才能得到體現。
綜合各相關學科的理解,我們認為教師流動機制就是對教師的流動行為進行引導和規範的基本規則。通過對教師流動行為的規範,減少教師流動的不确定性,從而增強教師流動的合理性。教師流動機制分為兩個層次:社會認可的非正式機制、國家規定的正式機制。‘非正式機制(也被稱為軟機制)是指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逐步形成的習慣習俗、倫理道德、文化傳統、價值觀念及意識形态等對人們行為産生非正式約束的規則,是那些對人的行為的不成文的限制,是與法律等正式制度相對的概念。教師流動的非正式機制即一種内化的、難以言明卻滲透在每個教師流動行為之中、為每個教師所自覺遵守的一種規範。非正式機制又分為三類:①對正式機制的擴展、豐富和修改;②社會所認可的行為準則;③自我實施的行為标準。正式機制(也被稱為硬機制)是人們有意識建立起來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種機制安排,具有強制性特征。教師流動的正式機制即國家制定的有關教師流動的法律法規政策,它是教師流動機制建設的主體部分。
所謂“教師流動機制”是指教師從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認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轉化過程,是教師流動模式化、規範化、有序化的變遷過程。它标志着教師流動機制體系的完備,表現為教師流動機制從不健全到健全的過程。目前,我縣的教師流動表現出較低的制度化水平。也就是說,在職教師不能經常地、自覺地按照法律和制度的規定進行流動,整體上講我縣縣域内中小學教師流動缺乏制度性和程序性。加之我縣是以農業為主要經濟支柱的特殊地位,因此研究我縣中小學教師流動的制度化問題在當下就顯得非常重要了。本課題研究對象為劍閣縣縣域内中小學教師的流動,研究視角為“機制建設”。
二、研究目标
(一)通過教師流動促進縣域内中小學教育的均衡發展,促進教師的專業化發展。
(二)探索建立一套适合我縣的科學合理的中小學教師流動機制和管理評價方式。
三、研究方法
(一)調查研究法:是科學研究中一個常用的方法,在描述性、解釋性和探索性的研究中都可以運用調查研究的方法。它一般通過抽樣的基本步驟,多以個體為分析單位,通過問卷、訪談等方法了解調查對象的有關咨詢,加以分析來開展研究。我們也可以利用他人收集的調查數據進行分析,即所謂的二手資料分析的方法。
(二)行動研究法:泛指以實踐中的實踐者為主體,以實踐者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為課題,在實踐中為了實踐的一種研究活動。行動研究法是将純粹的教育科研實驗與準教育科研實驗結合起來,将教育科研的人文學科的特點與自然科學的實驗的特點結合起來,用教育科學的理論、方法、技術去審視、指導教育教學實踐,将教育教學經驗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但依托的是自身的教育教學實踐。
(三)經驗總結法:在不受控制的自然狀态下,依據教育實踐所提供的事實,按照科學研究的程序,分析概括教育現象,揭示其内在聯系和規律,使之上升到教育理論高度,促進人們由感性認識轉化為理性認識的一種教育科研方法。
來源∣作者∣李金紅(劍閣縣教育科學研究室)
編審∣教研内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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