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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齊魯電視台侵權案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02 12:27:03

山東齊魯電視台侵權案?6月26日3:00許,星夜兼程,淄博人徐寶安從北京冒雨驅車趕往濟南在那裡,山東省知識産權局巡回審理庭将對他提起的與皇明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皇明”)專利侵權糾紛進行公開審理 ,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山東齊魯電視台侵權案?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山東齊魯電視台侵權案(淄博張店發明人狀告皇明侵權索賠兩億元)1

山東齊魯電視台侵權案

6月26日3:00許,星夜兼程,淄博人徐寶安從北京冒雨驅車趕往濟南。在那裡,山東省知識産權局巡回審理庭将對他提起的與皇明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皇明”)專利侵權糾紛進行公開審理。

在大門口匆匆吞下幾個小籠包後,徐寶安與其代理人坐在了巡回審理庭請求人的席位上。他的對面,專利侵權糾紛處理的被請求人一側,是來自皇明的團隊。9:30許,審理庭合議組組長宣布開庭。

發明人索賠兩億

徐寶安,淄博張店人,生于1963年,高級工程師,從事過電氣、熱工、水處理、分析儀表等多個技術專業。1992年起開始申請專利,已申報擁有500多項專利技術,涉及上百個技術領域。

庭審一開始,徐寶安開門見山稱,從2009年至今,皇明大量生産銷售的一種太陽能内聚光真空管産品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專利權。其在提交給審理庭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中,請求審理庭責令皇明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責令皇明銷毀涉及侵權的生産設備和侵權産品。

徐寶安稱,根據皇明侵犯其專利權的侵害程度和皇明從中獲取的經濟利益,他對皇明提出的賠償數額為人民币2億元。“這還是非常保守的估算,皇明作為國内知名的太陽能龍頭企業,大肆播放侵權産品的廣告,将侵權産品作為主打産品進行生産和銷售,獲取了巨額利潤。”

雙方多次交涉未果

據記者了解,徐寶安發明的“置有反射聚光鏡面的單通變徑玻璃太陽真空集熱管”專利,于2004年12月23日向國家知識産權局提交了申請,2012年1月4日被授權專利。授權時的專利權人為淄博環能海臣環保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和發明人徐寶安,後為方便專利轉化和事業發展,于2013年7月17日将專利權人變更為徐寶安在北京注冊的北京環能海臣科技有限公司。

從申請到授權,時間長達8年。在這8年的時間裡,徐寶安的專利申請曆經審查、駁回、複審、最終被授權的曲折。“8年時間,侵權者賺了個盆滿缽滿,可謂名利雙收,原創發明人卻落了個生意破産、債台高築。”徐寶安委屈地說。

涉嫌侵權一事緣起于2009年5月20日,在當時舉辦的北京國際科技産業博覽會上,徐寶安驚訝地發現,皇明展出的一款“内聚光真空管”的設計方案與他已經申報的專利技術雷同。在此後的深入研究後,徐寶安認定,皇明涉嫌侵犯他的發明專利權。

皇明代理人認為,發明專利權自授權公告之日起生效,而徐寶安的專利則是在2012年1月4日才授權公告,因此即便是2009年進行的展出,在當時也未構成侵權。徐寶安反駁稱,皇明正是利用了“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這一漏洞,才使其侵權實現了利益最大化。

在2012年徐寶安的專利被正式授權後,他拿着從2009年起搜集的證據數次找到皇明,要求對方停止侵權。皇明一方認為,他們生産銷售的是一種現有技術産品,并未侵犯徐寶安的專利權。

皇明稱侵權說缺乏依據

事實上,在更早的2001年,徐寶安和他的團隊就曾上門找到皇明的技術部,推銷他的太陽能專利技術。徐寶安介紹稱,當時技術部部長留下了他的專利技術材料和産品樣品,并用樣品做了試驗,後來在給徐寶安的答複中稱,試驗效果不錯但皇明不會購買他的專利技術,樣品也在試驗中打碎了無法退還。庭審中,皇明對徐寶安提交的這一答辯論述未予置評。

與皇明溝通無果,今年1月15日,徐寶安委托律師向皇明發去了律師函;4月7日,徐寶安向山東省知識産權局提交了侵犯專利權糾紛處理請求,要求立案審理;4月14日,省知識産權局依法予以立案;6月26日,山東省知識産權局巡回審理庭對本案依法公開口頭審理。

庭審中,皇明列舉了自身産品在玻璃焊接工藝處理等多處與徐寶安專利技術的比對,認為兩者有明顯的技術特征區别。徐寶安則拿着從皇明購買的涉嫌侵權産品,當庭向合議組進行了現場演示,逐一進行說明,請求法院依法認定。皇明一方始終認為,他們使用的是一種現有技術,徐寶安所稱侵權一說缺乏事實依據,請求合議組駁回徐寶安的全部請求。

未當庭作出審查結論

庭審中,合議組曾問徐寶安是否接受調解,徐寶安予以拒絕;而另一方,皇明的代理人以沒有代理權限為由表示無法作出決定。

庭審後,記者從參審的合議組成員口中獲悉,如果沒有再進行産品鑒定等特殊情況,一般應在庭審後4個月内作出審查結論。若雙方對結論持有異議,可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 名詞解釋

現有技術:根據專利法的規定,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内外為公衆所知的技術。該規定明确了現有技術的三性:1.時間界限:現有技術的時間界限是申請日,享有優先權的,是指優先權日,申請日以前公開的技術内容都屬于現有技術,但申請日當天公開的技術内容不包括在現有技術範圍内;2.公開方式:在國内外出版物公開發表、在國内外公開使用、在國内外以其他方式為公衆所知;3.技術内容:現有技術須是為公衆所知的技術内容,處于保密狀态的技術内容不屬于現有技術。

記者 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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