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美國史教學與研究
人們對于夜裡出來的動物,總不免有些讨厭他,大約因為他偏不睡覺,和自己的習慣不同,而且在昏夜的沉睡或 “微行” 中,怕他會窺見什麼秘密罷。
蝙蝠雖然也是夜飛的動物,但在中國的名譽卻還算好的。這也并非因為他吞食蚊虻,于人們有益,大半倒在他的名目,和“福”字同音。以這麼一副尊容而能寫入畫圖,實在就靠着名字起得好。還有,是中國人本來願意自己能飛的,也設想過别的東西都能飛。道士要羽化,皇帝想飛升,有情的願作比翼鳥兒,受苦的恨不得插翅飛去。想到老虎添翼,便毛骨聳然,然而青蚨飛來,則眉眼莞爾。至于墨子的飛鸢終于失傳,飛機非募款到外國去購買不可,則是因為太重了精神文明的緣故,勢所必至,理有固然,毫不足怪的。但雖然不能夠做,卻能夠想,所以見了老鼠似的東西生着翅子,倒也并不詫異,有名的文人還要收為詩料,謅出什麼“黃昏到寺蝙蝠飛”那樣的佳句來。
西洋人可就沒有這麼高情雅量,他們不喜歡蝙蝠。推源禍始,我想,恐怕是應該歸罪于伊索的。他的寓言裡,說過鳥獸各開大會,蝙蝠到獸類裡去,因為他有翅子,獸類不收,到鳥類裡去,又因為他是四足,鳥類不納,弄得他毫無立場,于是大家就讨厭這作為騎牆的象征的蝙蝠了。
中國近來拾一點洋古典,有時也奚落起蝙蝠來。但這種寓言,出于伊索,是可喜的,因為他的時代,動物學還幼稚得很。現在可不同了,鲸魚屬于什麼類,蝙蝠屬于什麼類,就是小學生也都知道得清清楚楚。倘若還拾一些希臘古典,來作正經話講,那就隻足表示他的知識,還和伊索時候,各開大會的兩類紳士淑女們相同。
大學教授梁實秋先生以為橡皮鞋是草鞋和皮鞋之間的東西,那知識也相仿,假使他生在希臘,位置是說不定會在伊索之下的,現在真可惜得很,生得太晚一點了。
六月十六日。
【析】 魯迅先生議論時事,極善于從小處着手,把不起眼的小事作為文章的突破口,倒提的雞鴨,自認聰明的知了都曾入畫,作為引起話題的引子。本篇即是如此。從題目看,魯迅先生要議論的似乎是一種動物——蝙蝠,而實際上卻是批評 “第三種人”的。
1931——1932年,胡秋原、蘇汶自稱是居于國民黨反動派和左翼革命文學陣營之間的所謂 “自由人”,“第三種人”。他們鼓吹“文藝自由”論,反對文藝為政治服務,毀謗和攻擊左翼革命文藝運動。魯迅曾在《論第三種人》一文裡對這種人作過一個形象的比喻,他們企圖回避社會現實,就好像自己揪住自己的頭發想要離開地球一樣。本文是針對梁實秋為“第三種人”的辯護而進行的駁難。
文章以“夜裡出來的動物”為話題開始議論。人們不喜歡夜間活動的動物,其原因作者幽默地解釋為“怕他會窺見什麼秘密”。蝙蝠是夜間活動的動物,那麼人們對它的好惡又如何呢?蝙蝠在中國是得到青睐的。蝙蝠食蚊虻,如果因此而賞識它,尚且可稱為一種科學态度,而中國人之喜歡蝙蝠,不在于“他吞食蚊虻”,而在于 “蝠” 字與 “福” 字同音,在于國人的一種 “飛升”的幻想。這裡,魯迅先生活畫出封建文化的可笑、愚昧與醜陋,給予自己向來所深惡痛絕的舊文化糟粕順手一擊。議論到此仍屬于引子,下面才進入正題。
國人如此,那麼西洋人呢?西洋人不喜歡蝙蝠,魯迅先生把原因歸之于古希臘寓言家伊索。伊索把蝙蝠描寫成非鳥非獸的東西——一種“騎牆”的象征。這才點到了本文的中心議題。
源于大寓言家伊索的騎牆動物應該是存在的,以此類推,既非左派又非右派的“第三種人”當然也有存在的理由。然而,魯迅先生緊接着用科學知識證明,騎牆動物并不存在。古人囿于知識的局限性認為蝙蝠既不是獸類也不是鳥類,其實蝙蝠屬于哺乳類動物,從而使梁實秋的 “騎牆” 觀點不攻自破了。
作為一種論辯文章,魯迅先生沒有用慣常的辛辣的諷刺筆法,而是以比較溫和的諷喻為先導,先是顧左右而言他,把蝙蝠作為喻體,侃侃而論,絮絮而談,在迂回曲折之中将駁難對象引入荒謬的境地,然後筆鋒一點,得出有力的結論。這種迂回的寫法不僅體現出寫作手法的老辣,從中也可見魯迅先生的博大和開闊。不就事論事,不拘泥于個别的議論對象,用一個普通的小動物來比喻一種現象,并且在議論過程中對封建文化糟粕和荒謬思維方式,旁敲側擊,足見其思想家的品格和力度。
注釋
見梁實秋的 《偏見集·論第三種人》 一文,其中說“魯迅先生最近到北平,做過數次演講,有一次講題是 ‘第三種人’。……這一回他舉了一個譬喻說,胡适先生等所倡導的新文學運動,是穿着皮鞋踏入文壇,現在的普羅運動,是赤腳的也要闖入文壇。随後報紙上就有人批評說,魯迅先生講演的那天既未穿皮鞋亦未赤腳,而登着一雙帆布膠皮鞋,正是‘第三種人’。”
作者:王琳,知識來源:張效民 主編.魯迅作品賞析大辭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2.第651-6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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